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竹筍製品聰明選

冬季是竹筍的盛產季節,但因其生產季集中且採收後保鮮期非常短,因此業者常以醃漬等加工方式生產多元化的竹筍製品,如筍乾、筍絲、筍片等製品。在大家享受美食的同時,該如何辨別竹筍製品的鮮度?或是否含過多食品添加物「亞硫酸鹽」(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的疑慮,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大家,選購前要多了解筍乾的相關資訊。 二氧化硫一般可隨尿液排出體外,但人體若過量攝入,可能會導致嘔吐,更甚者有些人會產生過敏反應,如氣喘、呼吸困難等現象。食藥署建議,民眾選購竹筍及其製品時,可以根據以下資訊進行挑選,並依建議進行烹調前的處理原則:
產品分類
購買注意事項
新鮮竹筍
1.  選購無出青(筍尖處呈綠色)的竹筍,在烹調時較無苦味。
2.  外表肥短,呈現牛角狀彎曲者最佳。
醃漬竹筍
1.  選購筍乾顏色為淡黃色者為佳,若顏色呈現死白,或是出現刺鼻味則不要購買。
2.  選購白筍絲及筍角時,應挑選白色偏暗的色澤,如果產品顏色非常亮白,或是有刺鼻味出現,則需避免購買。
烹調前建議

1.  新鮮竹筍購買後應充分洗淨,以清水浸泡 30 分鐘或開蓋煮沸 3 分鐘可以 有效減少出青竹筍的苦味。
2. 醃漬竹筍製品購買後應先浸泡清水 30 分鐘以上,並重複換水 數次,或者在加熱烹煮時,不加蓋使二氧化硫揮發,即可減少食入過量的二氧化硫。

購買竹筍加工製品時,請選擇信譽良好且有品質保證的商家,並注意食品包裝上是否有完整標示,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盡量不要購買散裝產品,以免無法追溯源頭廠商。

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冬天吃鍋暖身 認清「湯底標示」

冬令時節品嘗熱騰騰的食物容易讓人暖身,此刻火鍋就成了寒冷季節最受歡迎的美食。在大家享用佳餚之前,面對菜單上標示著琳瑯滿目的湯底時,是否會仔細瀏覽火鍋的「湯底標示」內容呢?
針對火鍋湯底標示部分,食藥署已要求業者自 104 7 31 日起,只要是具營業登記之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其火鍋類食品須於供應場所以標示牌、卡片、菜單等,採張貼、懸掛、黏貼或其他明顯辨明方式,依下列規定以中文顯著標示相關資訊:
一、湯底製作方式:包括主要食材、風味調味料資訊,並以
1.「火鍋(品名)湯底使用○○(食材)熬製」或
2.「火鍋(品名)湯底使用○○風味調味料調製」或
3.「火鍋(品名)湯底使用○○(食材)及○○風味調味料共同調製」,以上應依實擇一標示,食材以含量最多或宣稱食材標示之。
二、前款標示風味調味料者,應同時標示該風味調味料之內容物名稱(含食品添加物);如含二種以上風味調味料,則應分別標明。
 以昆布鍋為例,業者必須標示如「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熬製」或「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風味調味料調製」或「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及昆布風味調味料共同調製」;且有標示昆布風味調味料者,其內容物應展開標示。
食藥署呼籲業者,如未依法標示,將可處 3 萬至 300 萬元罰款,倘標示不實,將開罰 4 萬到 400 萬。在寒冷的冬季享受火鍋時,饕客們也應注意以下兩點:
一、詳閱火鍋湯底標示。在選擇火鍋湯底前,可注意店家是否在櫃檯或明顯區域以立牌、桌牌、海報張貼、吊牌懸掛方式;或湯壺、菜單上標示湯底主要食材及風味調味料等資訊。 二、慎選完整標示之產品。 購買火鍋湯底(粉)等產品時,應慎選有完整標示之產品並儘量以新鮮 食材烹調。享用火鍋時應均衡飲食,高湯之攝取應適量,並搭配時蔬食 用及減少高脂肉類的攝取,減少身體不必要的負擔。

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有毒的野菇別亂採!

            一陣大雨過後,日前有民眾自行採集菜園中長出的不明野菇當作菜餚佐餐, 吃下肚後約 2 小時,開始出現噁心、嘔吐、腹絞痛、腹痛、腹瀉及頭暈等症狀, 經利用分子生物學 DNA 鑑別,確認是誤食有毒菇類「綠褶菇」而引發中毒。 台灣每年幾乎都會發生民眾採食野菇引起食品中毒的案例,草地上長出顏色不鮮豔的菇類,民眾誤以為是可食用的菇類,最常造成民眾誤食的野菇為「綠褶 菇」,這是一種有毒不可食用的菇類,其外表顏色淺不鮮豔,與可食用之白色雨傘菇及雞肉絲菇相似,時常被混淆。 綠褶菇屬中至大型菇菌,多生長於低海拔闊葉樹林地、草地或農地,其所含的腸胃毒素,經誤食後 1~3 小時會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症狀。 食藥署呼籲,民眾切勿自行採摘及食用野生不明菇類,以免造成身體健康上無法挽回的傷害。若因食品中毒出現生理不適的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選購酸菜「5 撇步」

天氣漸涼,來碗熱呼呼的牛肉麵,搭配酸菜,真是過癮!酸菜在我們的飲食中是常見的開胃菜,但您對酸菜了解多少?又要如何選購才安心呢? 台灣酸菜是以芥菜為原料,加鹽醃漬發酵而成,亦稱之為鹹菜。製造一個月以上未使用漂白劑的酸菜,其顏色是偏深綠(褐)色,如色澤過於鮮豔,即可能添加了亞硫酸鹽類等漂白劑進行漂白處理。亞硫酸鹽類為合法準用的食品添加物,惟使用限量應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二氧化硫殘留量 0.030 gkg 以下。
食藥署提供您選購酸菜 5 撇步,讓您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1. 生產來源:到信譽良好且有品質保證的商家購買完整包裝產品,並注意食品包裝上是否具有完整標示,標示應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儘量不要購買散裝產品,避免有問題時,無法追溯源頭。
2. 產品顏色:若包裝存放超過一個月以上的酸菜,儘量選擇較不鮮麗,顏色較偏深綠(褐)色購買。 
3. 香氣:一般未添加食品添加物之酸菜,聞起來有自然的酸味及發酵香氣,無異味。經高劑量漂白劑處理的酸菜聞起來無酸菜的香氣,有辛辣及窒息性氣味並且強烈刺激眼睛。另外發酵異常的酸菜也會有令人不愉快的味道。
4. 質地:當經過上述條件篩選後,以手部進行按壓,有韌感代表正常,如摸起來綿軟、有黏狀液則表示已被微生物污染腐爛,不可選用。
5. 烹調前處理:消費者在購買酸菜後可先清洗乾淨,再以溫水浸泡 30 分鐘, 降低酸菜中的食鹽含量,必要時開蓋煮沸 3 分鐘,此步驟可使酸菜中殘留之二氧化硫揮發。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秋冬進補防中毒

涼颼颼的秋冬季節正是進補好時機, 但在享用大餐同時若不注意食材品質及食品調理過程的清潔衛生,很容易就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喔。如果 2 人或 2 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如因肉毒桿菌或攝食化學物質、天然毒素所造成之中毒,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
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但是不一定所有的症狀都會同時發生。患者年齡、個人健康狀況、引起食品中毒的致病原因種類以及吃了多少被污染的食品等因素,都會影響中毒症狀及其嚴重程度。
常見「食品中毒」分為以下原因: 1.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 2.病毒:如諾羅病毒等。 3.天然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4.化學物質:農藥、重金屬、過氧化氫及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您,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1.要洗手:調理食品時手部要清潔,如有傷口要先包紮。
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3.要生熟食分開: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污染。 
4.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 70 
5.要低溫保存:溫度需低於 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飲用水聰明選、安心喝

每逢大雨肆虐過後,造成部分地區停水,許多民眾急著到加水站買水,或是排隊搶購瓶裝水來烹煮、飲用,但是要如何選購飲用水才安全呢?「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於 104 6 月至 7 月間,稽查及抽驗全台 31 家包盛裝飲用水工廠及 100 家加水站,針對「水權合法性」、「非自來水水源水質檢驗」、「標示符合性」及「環境衛生」,發現飲用水中微生物合格率 97.1%,水源地大腸桿菌群密度合格率 96.7%;包裝水之標示常見不合格包括:容量未使用公制單位、營養標示格式錯誤等,加水站則為廣告標示涉及誇張,如增強免疫力、改善體質等字眼。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在購買包裝飲用水產品時,應選購具有完整水源地標示或水源核准字號之產品,另於產品開封後盡速飲用完畢;於購買包裝外桶可重覆使用之產品,並確認外桶是否標示有桶身製造業者名稱、聯絡資訊及包裝材質等,以防誤用非食品級包裝材料,曝露在塑化劑、重金屬等溶出物的風險中。民眾到加水站買水時,可檢視是否有定期清潔紀錄、清潔項目是否包含過濾耗材更換及管線清潔維護等?或確認是否有針對產品水質定期進行檢驗等,確認環境衛生條件後再行購買。此外,在機台出水前,可適當排除前段部分出水後再盛裝。若加水站未標示「可生飲」等字樣,就要煮沸之後再喝。

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慎選豆製品 少吞防腐劑

坊間常見的豆乾、豆腐製品,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常見食材,其中因含有高量蛋白質,在常溫保存、販售易產生腐敗現象,有些業者在夏季高溫炎熱季節,常使用過量的防腐劑或是兼有殺菌、漂白功能的過氧化氫於豆製品中,以增加保存期限與產品賣相,民眾選購前一定要張大眼睛看仔細。目前我國規定豆腐產品並未准用防腐劑,豆乾類產品則有用量限制,而食用過量的苯甲酸等防腐劑更對腸胃、肝腎功能有不利的影響,萬一吃進過量殘留的過氧化氫,還可能造成頭痛、嘔吐的急性症狀。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購買豆乾、豆腐時,應選擇卓有信譽的食品業者製售的包裝、冷藏販售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室溫販售產品。購買之前可先觀察豆乾、豆腐表面與撥開後的切面顏色,如果顏色太白,可能就會殘留過氧化氫。在烹調前可以先用沸水浸泡漂洗,讓防腐劑、 過氧化氫釋出,之後再以清水沖洗數次可減少防腐劑、過氧化氫的殘留。

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食安互聯網

民以食為天,然而面對接二連三的 食品安全事件,相信您內心充滿不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 簡稱衛福部食藥署)報乎你知,行政院 倡議「104 年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試辦計畫」,由衛福部結合跨 部會(農業委員會、經濟部、環境保護署及教育部)共同研擬,由各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從「農政環保業務」、「校園食安管理業務」、「源頭及產製流通業務」 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業務」4 項評比類別中,依其地方特色研提食安管理精進措 施,目的為加強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之管理,恢復大家對於食品安全的信心和食 品消費市場之秩序。 為了廣納各界看法,邀請您共同加入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http://join.gov.tw/openup/acts/d etail/df6145bf-3c1c-4cce-9265-69e 716561ca8),詳盡說明各地方政府 為食安努力的精進作為,共同參與 拔尖計畫的網路評分。 每一位網友的意見,都將成為 重要的參考資料,請網友們一起來 「湊咖」,踴躍上網填寫寶貴的建 議並積極倡言,共同攜手打造更安全的食安環境。

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喝咖啡避免吞下赭麴毒素

早上起床或下午喝一杯咖啡來提神,已成了許多上班族的飲食習慣,每日早晨及下午更是提神的好夥伴。食藥署提醒民眾,台灣是高溫多濕的氣候,咖啡容易在收穫、加工、儲存環境的乾燥過程,以及環境溫溼度不當狀況下,導致黴菌生長而產生赭麴毒素。赭麴毒素(Ochratoxin A)是由青黴菌與麴菌所分泌的二級代謝產物,具腎臟毒性、免疫抑制性、致癌性等,屬 2B 類致癌物。食藥署在部授食字第 1021350146 號令修正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將烘培咖啡豆及咖啡 粉中赭麴毒素 A 限量標準訂為 5 ppb 以下,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歐盟和中國相同。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食藥署 104 1-7 月抽驗烘焙咖啡豆及咖啡粉共計 87 件,無赭麴毒素 A 超標,皆符合規定。在購買咖啡產品之前,除了選擇信譽良好的品牌,產品須乾燥完全且包裝完整,購買後的儲存環境要避免潮濕,開封後注意產品保存,儘量隔絕空氣和水氣進入,發現異狀時應丟棄不再食用。至於已經烘焙及研磨的咖啡粉末,更易因吸溼導致發霉,可套上密封袋存放冰箱,不只隔絕異味還能保持低溫乾燥,最後應儘快食用完畢享用咖啡的美味與香醇。

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基改食品標示第二階段上路!

隨著生物科技的蓬勃發展,基因改造作物能夠抗蟲害,增加農作物產量,因此基改食品日漸發展。目前台灣市場中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則是黃豆、玉米等加工製品為主。為了強化基改食品標示透明化制度,食藥署自今年71日起分三階段施行。

自今年101日起正式實施第二階段,未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業者販售散裝之黃豆粉、黃豆粒等農產品型態或簡單切割、研磨處理的基改食品原料時,應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已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連鎖業者在販售散裝豆漿、豆腐、豆花、豆乾、豆皮、大豆蛋白製得之素肉產品等初級加工產品,也應標示「基因 改造」等字樣;散裝基因改造食品可用卡片、標籤或插牌等方式進行標示,以利消費者認明及選購。食藥署提醒,若在施行後經查獲無依規定完整標示,可處新台幣3 萬到300 萬元,標示不實則處4 萬到400 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

營養午餐加碼5元政策上路 林市長與師生共進午餐

為讓台中學生營養午餐吃得更好、更安全,台中市政府104學年度起每補助市立學校營養午餐每人每餐5元;市長林佳龍今(1)日也到東區成功國小與學生共進午餐,直接體驗營養午餐品質。他說,過去營養午餐價格是凍漲的,但食材價格一直在長,可能影響午餐品質,因此市府補助每人每餐5元,採購包括非基因改造食品等較好食材,讓孩子吃得更健康。
本文摘錄自台中市市政新聞(連結)

2015年8月23日 星期日

食品安全週報_現調飲料標示產地、成分 落實一級品管

台灣的茶飲店四處林立,隨手買一杯冰涼飲料很方便,但是您知道自己喝下的現調茶飲或咖啡原料來自何處?又吞下了多少熱量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已於 7 20 日公告具有營業登記的連鎖飲料業、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規定,並自 7 31 日起生效,相關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級品管:104 7 31 日起,茶葉進口業者及包裝茶葉飲料工廠納入強制檢驗管理,並建立追溯追蹤制度。
原料產地揭露:104 7 31 日起,現場調製之茶飲料、咖啡飲料都要標示原料產地的資訊。
糖添加量標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糖攝取量最好控制在每天所需總熱量的 10%內,若能低於 5%會更健康。飲品清楚標示糖添加量及所含熱量,可以讓國人更容易掌控所攝取的熱量。
透明內容物資訊:為了讓消費者了解所喝的茶飲及果汁是由天然原料或添加香料製成,僅使用香料調配製成的飲料,品名應清楚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

咖啡因含量分級:有鑑於咖啡飲品類別繁多,以前的「濃縮」、「美式」、「一般」標示讓消費者難以評斷咖啡因多寡,本次標示以紅、黃、綠清楚區分咖啡因含量,讓消費者更容易掌握所攝取飲料的咖啡因量。

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加工食品中反式脂肪之管理

不論是麵包或玉米濃湯上搭配的酥皮,嚐起來油潤又爽口,但要小心會吃進反式脂肪!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宣布由於科學證據顯示,部分氫化植物油脂(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 PHOs)非屬一般認定是安全的食品(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食品業者在 3 年內要調整成不含反式脂肪的配方,或提出特殊使用申請,以免加工食品中含有人工反式脂肪。食品中反式脂肪的來源分為天然及加工產生,天然的反式脂肪存在於乳製品、牛肉、羔羊肉等食品中,不會造成健康危害。由於天然油脂的組成主要為飽和脂肪酸(常溫呈固態如:豬油、牛油等動物油脂含量多)和不飽和脂肪酸(常溫呈液態如:大豆油、葵花油等植物油含量多),不飽和脂肪酸的油脂較不穩定且容易氧化,不適合使用於油炸等高溫環境下,且常溫下是液態,不方便塗抹。藉由氫化的方式能夠改變脂肪結構,讓油脂更耐高溫,且達到穩定的作用,市面上許多食品,如奶精、酥皮、塗抹油多數以氫化後的油脂製造,但同時因為氫化不完全而產生反式脂肪。有許多科學證據顯示,人工反式脂肪可能引發冠狀動脈心臟病及心臟病病發。 我國從 97 年起,就強制市售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示」中要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其定義為「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之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但由於目前無法藉由檢驗加以區分天然生成或部分氫化產生之非共軛反式脂肪酸,因此在 104 7 1 日修正,反式脂肪酸的定義為「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之總和」,也就是不論天然的或是經過部分氫化,皆要求標示,而標示為零的條件為「每 100 公克之固體(半固體)食品或每 100 毫升之液體食品所含總脂肪不超過 1.0 公克;或該食品每 100 公克之固體(半固體)食品或每 100 毫升之液體食品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 0.3 公克。」。請消費者在選購或食用加工食品之前,一定要看清楚相關的營養標示和說明喔!有關美國 FDA 對於 PHOs 之管理規定,食藥署將蒐集相關規範,審慎評估是否限制加工食品使用 PHOs,讓民眾食的安心。

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6 類食品強制標示過敏原

隨著觀光旅遊與文化交流頻繁、飲食多樣化和加工食品普及,導致食品過敏反應的盛行率逐年增加。這些過敏反應症狀包括皮膚發癢、舌頭發麻,嚴重時甚至會 出現呼吸困難等全身過敏反應。現今先進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歐盟、澳洲、紐西蘭、日本及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已經針對食品過敏原制定相關標示規定,我國今(104) 7 1 日也將強制施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提供民眾清楚的選購資訊,讓消費者充分掌握食品安全的相關資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要求業者如果使用致過敏性的內容物作為產品原料,必須在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過敏原提醒語資訊,依公告規定應強制標示的項目有蝦、蟹、芒果、蛋、花生、牛奶及其製品等 6 類食品。此外,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也參考國際上針對食品過敏原的研究,擬具「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建議標示事項」,針對使用羊奶、魚類、頭足類、螺貝類、堅果種子、含有麩質的穀類、大豆、奇異果及其製品,與產品中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殘留量總計達 10 mg/kg 9 種致過敏性的內容物作為產品原料的產品,建議業者自願性在產品外包裝上標示過敏原提醒語,提供消費者作為購買時的參考。食藥署建議,對特殊食品成分有過敏反應體質者選購產品時,要仔細看清楚外包裝標示內容,是否標示「本產品含有 OO (過敏原)」或「本產品含有 OO (過敏原),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等相關字樣,避免買到可能會造成自身過敏反應的產品。更多相關資訊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網址:首頁 http://www.fda.gov.tw/> 業務專區>食品>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容器具及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專區>食品及食品添加物)

2015年6月22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管理 10 大類食品業者追溯追蹤制度 7 月底上路

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管理制度,在事件發生時,可以快速且精確掌握問題食品流向、及時下架、回收問題產品,避免影響層面擴大,業者也可以有效準確縮小回收產品範圍並即時加以修正,減少損失,確保商譽。為了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衛生福利部從今(104) 7 31日起將 7大類大宗民生物資(包含黃豆、小麥、 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2 類茶葉產品(包含茶葉、包裝茶葉飲料)及黃豆 製品等 10 類食品業者,納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 相關業者未來應依照「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留存相關產品資訊、供應商資訊(進貨)、產品流向資訊(出貨)及內部追溯的紀錄資料,前述 10 大類業者與原已公告實施追溯追蹤制度的食品業者(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都必須於每月 10 日前申報上一個月的食品追溯追蹤資訊到「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非追不可)」,自今(104) 12 31 日起分階段實施;此外,也要求必須使用統一發票的食品業者,應使用電子發票,財政部將持續協助相關業者全面導入電子發票。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擔負起產製及販售食品的責任,掌握產品的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衛生安全,管控產品製程及品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相關規定,與政府共同協力為消費者的食品衛生安全把關。

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新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 7 月 1 日起上路!

 喝一瓶紅茶會吞下幾公克的糖?每天可以吃進多少蛋白質呢?為了讓消費者獲得更清楚、更實用的營養標示資訊,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已於103 415日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將於10471(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起實施,屆時如果沒有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300萬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處新臺幣 4400萬罰鍰,限期不改善,將沒入銷毀產品,請相關業者一定要注意了!
 以下簡要說明新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的重點: 
*    營養標示格式變更:營養標示格式由5種縮成2種計量方式:一般食品可任選 1種格式標示之;未滿一歲嬰兒食用之食品,應以格式()標示;食品型態為錠狀、膠囊狀(不包含糖果類食品)應以格式()標示。
「每份」及「每 100 公克/毫升」,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格式()
「每份」及「每日參考值百分比(%)」,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格式()
營養標示以「每份」表示,是考量消費者飲食習慣與食品型態,將一次食用量訂為每份量,讓消費者清楚又方便地得知每次會吃進多少熱量及營養素。
 營養標示以「每 100 公克/毫升」表示,讓消費者比較同質性產品時,容易快速比較兩項商品熱量與營養素含量的差異,選購最適合自己的產品。
營養標示以「每日參考值 百分比(%)」表示,消費者能知道自己吃進去的食品 熱量及各項營養素含量,已達每天所需要量的百分比是多少,藉以控制食用量,或是挑選更健康、適宜的產品食用。 
*   強制標示糖含量:
新版標示的重點在於業者必須將產品中額外添加的糖量,以及食材本身原有所含的糖量,全部加總後標示,而不是僅標示添加量而已。消費者可以透過清楚的標示資訊,了解並控制自己每日糖的攝取量在世界衛生組織(WHO) 所建議的在總熱量 10%以下,也就是每天糖的攝取總量不超過 50 公克,甚至可以達到 WHO認為更理想每日糖攝取量在總熱量 5%以下(即每天糖的攝取不超過 25 公克)的建議。

想了解更多標示資訊,請至食藥署網站首頁(www.fda.gov.tw)>業務專區>食品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容器具及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專區>食品及食品添加物> 營養標示及宣稱查詢。若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可撥打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 (0800-600-058)詢問喔。

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正確解讀「農藥殘留量」

農藥殘留超過標準,是不是就會立即危害健康? 政府採取哪些管理措施來降低農藥的風險呢? 讓我們帶您一起來了解吧!
對於民眾擔心可能會吃進殘留農藥的各種疑惑,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特地邀請國內學者為大家解說農藥殘留問題。農藥殘留造成人體健康危害的程度,與農藥殘留劑量有關,為了保障國人的健康與飲食安全,政府以非常嚴謹的標準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在動物實驗方面,是以試驗動物每天所攝食該類農藥也不會造成健康危害的最大餵食量(無可觀察危害效應劑量,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為計算基準;再依據政府核准的使用方法及防治作物為對象;最後考慮國人對農產品食用習慣及食用量等因素,才能研訂出在每一類農作物中的各種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風險評估時所假設的情境,都是模擬最壞的情況,包括假設吃到的五穀、蔬菜水果等都有農藥殘留,食用前不經過水洗、去皮或烹煮,並且天天都吃進這些有農藥殘留的農產品,這些假設訂定標準都非常嚴格。至於茶葉中的農藥殘留標準,是針對未沖泡前的茶葉進行規範,只要民眾依照習慣正常食用,引發立即性危險的可能就很低。為了保護農作物,農藥必須在收穫前仍維持一定的有效劑量,因此在收成後殘留農藥是正常現象,大家要關心的應該是農藥的管理及使用方式。

政府對農藥使用有層層把關,包括:所有農藥的使用都必須登記,登記時要檢附各種毒理資料、環境流佈資料、田間試驗殘留資料等等,哪些農藥可以使用、哪些不能使用也都有規範,並要求農藥販賣商及農民必須接受訓練課程,訂定安全採收期及殘留容許量,農民須依照「植物保護手冊」使用合法的農藥,遵照安全採收期規定採收作物。業者依規定合法用藥、政府機關落實執行管理、消費者挑選(當季、當地、標章),清洗(去皮、沖洗、切除)確實,才能有效降低攝入殘留農藥的健康風險。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正確解讀食安檢驗資訊!

近年來食安問題頻傳,如果光聽傳聞或只看媒體報導,可能會讓大家驚恐萬分,消費者要懂得如何判斷並過濾資訊來源的正確性,才可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在大自然環境中的食物,常會受成長環境因素(常稱為背景值)所影響,而殘留微量的重金屬或細菌(如:遠洋漁類、農作物的重金屬殘留、生鮮食品的生菌數等),針對這些環境中本來就存在、無可避免的環境背景值,食藥署已訂定相關安全限量標準,並持續監測以維護民眾健康。提醒大家可以透過下列管道,查詢與自己切身相關的食品安全資訊。
1. 過濾訊息的正確性及完整性:接受資訊時,請先辨識訊息的正確性與完整性,通常政府機關(如:法務部、衛福部、食藥署等)網站提供的訊息較為正確,另外,醫療院所、可信任的專家學者、教師等也都是較安全的訊息提供者。
2. 尋找相關資訊:相關檢驗限量標準可以在食藥署公告中查詢,不要因為錯誤解讀檢驗資訊而恐慌,例如:某食物類重金屬限量標準鉛含量應小於3 ppm以下,檢出值如果在3ppm以下都是在安全範圍內,民眾可以不用太擔心。
3. 確認資訊的檢驗方法:食藥署提醒民眾,相同檢驗方法的檢驗數值才能夠互相比較,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在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避免因不同的檢驗方法而造成數值的判讀誤差。


對於相關殘留及安全容許量等問題,請查詢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食品、餐飲、營養相關法令規章,或直接撥打食藥署諮詢服務專線:(02)2787-8200,由專人為您服務。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您「登」了嗎?

食安問題是國人最關切的民生議題,衛生福利部已陸續公告相關食品業者必須將其營業內容等相關資料上網登錄,而且「非登不可」喔 !
美國、澳洲、中國大陸、日本與新加坡5個國家皆早已立法執行食品業者登錄相關制度,方便主管機關掌握業者基本資料。不論前述5國之管理制度的架構複雜到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層級全部參與,或者如美國統一由聯邦的最高主管機關集中管理,都沒有將業者所擔心的成本、財稅或配方等所謂「商業機密」列入強制登錄項目,同樣地我國登錄制度的內容也不會涉及食品業者的機密資訊。我國後續為精進食品製造業管理策略,將依據登錄資料,評估提供業者家數較多之縣市較多行政資源,並針對特定業別業者加強輔導管理,以建構完整安全衛生飲食環境,讓民眾食在安心。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再次提醒食品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目前公告需要登錄的食品業者包括所有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以及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如果發現登錄不實,或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各縣市政府也將透過不定期稽查嚴懲不法。
相關業者請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登錄(網址: http://fadenbook.fda.gov.tw/)

食藥署已於今(104)416日辦理「食品業者登錄種子人員教育訓練」,培訓28位資訊種子人員,於各縣市衛生局協助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全國已有超過21萬家食品業者完成登錄,食藥署將持續辦理業者說明會,並設置免付費諮詢專線(登錄制度諮詢:0800-588-106,系統操作諮詢:0809-080-209),食品業者登錄Q&A及相關宣導訊息於食藥署網站「食品業者登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歡迎踴躍參加及查閱。

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茶飲事件政策管理措施之說明

 近來茶飲風波不斷,接連有許多茶飲產品被抽驗出不符合規定,相關問題產品都已經下架、回收並封存。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加強源頭管理及邊境管理的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 加強邊境管制措施
104422日起針對其他國家輸入的大包裝茶類(超過3公斤)設定連續抽3批。
104424日起針對4大茶類進口國(越南、中國大陸、斯里蘭卡、印度)及品名有「茶」的4大進口國(德國、中國大陸、摩洛哥、斯里蘭卡),實施逐批查驗6個月。
● 邊境管理之強化
104429日食藥署公告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2.20-9「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號列的輸入規定為F01(可供人食用),並自即日起生效。輸入貨品用途是作為供人食用(包括作為食品原料、添加物等),輸入時都應遵循食品輸入規定申請輸入查驗,所以輸入食用乾燥植物,已有專屬號列,應依專屬號列申請輸入,並經食藥署食品輸入查驗合格才能輸入。沒有專屬號列者,依429的公告,即日起輸入時也必須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非以食品用途輸入香料用乾燥植物,申請免食品輸入查驗,輸入後不可以使用在食品用途,違反者涉及申報不實、逃避查驗或攙偽假冒,將依違反情節依法處辦。
● 強化後市場監控及源頭管理溝通
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近年來已加強食用花卉類及茶類的抽驗比率,為加強源頭管理的成效,食藥署與農糧署攜手強化源頭管控,輔導農民安全用藥。

食藥署持續落實輸入食品邊境查驗作業及對於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進行監測,為提供國人食的安心環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