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正確解讀「農藥殘留量」

農藥殘留超過標準,是不是就會立即危害健康? 政府採取哪些管理措施來降低農藥的風險呢? 讓我們帶您一起來了解吧!
對於民眾擔心可能會吃進殘留農藥的各種疑惑,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特地邀請國內學者為大家解說農藥殘留問題。農藥殘留造成人體健康危害的程度,與農藥殘留劑量有關,為了保障國人的健康與飲食安全,政府以非常嚴謹的標準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在動物實驗方面,是以試驗動物每天所攝食該類農藥也不會造成健康危害的最大餵食量(無可觀察危害效應劑量,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為計算基準;再依據政府核准的使用方法及防治作物為對象;最後考慮國人對農產品食用習慣及食用量等因素,才能研訂出在每一類農作物中的各種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風險評估時所假設的情境,都是模擬最壞的情況,包括假設吃到的五穀、蔬菜水果等都有農藥殘留,食用前不經過水洗、去皮或烹煮,並且天天都吃進這些有農藥殘留的農產品,這些假設訂定標準都非常嚴格。至於茶葉中的農藥殘留標準,是針對未沖泡前的茶葉進行規範,只要民眾依照習慣正常食用,引發立即性危險的可能就很低。為了保護農作物,農藥必須在收穫前仍維持一定的有效劑量,因此在收成後殘留農藥是正常現象,大家要關心的應該是農藥的管理及使用方式。

政府對農藥使用有層層把關,包括:所有農藥的使用都必須登記,登記時要檢附各種毒理資料、環境流佈資料、田間試驗殘留資料等等,哪些農藥可以使用、哪些不能使用也都有規範,並要求農藥販賣商及農民必須接受訓練課程,訂定安全採收期及殘留容許量,農民須依照「植物保護手冊」使用合法的農藥,遵照安全採收期規定採收作物。業者依規定合法用藥、政府機關落實執行管理、消費者挑選(當季、當地、標章),清洗(去皮、沖洗、切除)確實,才能有效降低攝入殘留農藥的健康風險。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正確解讀食安檢驗資訊!

近年來食安問題頻傳,如果光聽傳聞或只看媒體報導,可能會讓大家驚恐萬分,消費者要懂得如何判斷並過濾資訊來源的正確性,才可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在大自然環境中的食物,常會受成長環境因素(常稱為背景值)所影響,而殘留微量的重金屬或細菌(如:遠洋漁類、農作物的重金屬殘留、生鮮食品的生菌數等),針對這些環境中本來就存在、無可避免的環境背景值,食藥署已訂定相關安全限量標準,並持續監測以維護民眾健康。提醒大家可以透過下列管道,查詢與自己切身相關的食品安全資訊。
1. 過濾訊息的正確性及完整性:接受資訊時,請先辨識訊息的正確性與完整性,通常政府機關(如:法務部、衛福部、食藥署等)網站提供的訊息較為正確,另外,醫療院所、可信任的專家學者、教師等也都是較安全的訊息提供者。
2. 尋找相關資訊:相關檢驗限量標準可以在食藥署公告中查詢,不要因為錯誤解讀檢驗資訊而恐慌,例如:某食物類重金屬限量標準鉛含量應小於3 ppm以下,檢出值如果在3ppm以下都是在安全範圍內,民眾可以不用太擔心。
3. 確認資訊的檢驗方法:食藥署提醒民眾,相同檢驗方法的檢驗數值才能夠互相比較,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在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避免因不同的檢驗方法而造成數值的判讀誤差。


對於相關殘留及安全容許量等問題,請查詢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食品、餐飲、營養相關法令規章,或直接撥打食藥署諮詢服務專線:(02)2787-8200,由專人為您服務。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您「登」了嗎?

食安問題是國人最關切的民生議題,衛生福利部已陸續公告相關食品業者必須將其營業內容等相關資料上網登錄,而且「非登不可」喔 !
美國、澳洲、中國大陸、日本與新加坡5個國家皆早已立法執行食品業者登錄相關制度,方便主管機關掌握業者基本資料。不論前述5國之管理制度的架構複雜到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層級全部參與,或者如美國統一由聯邦的最高主管機關集中管理,都沒有將業者所擔心的成本、財稅或配方等所謂「商業機密」列入強制登錄項目,同樣地我國登錄制度的內容也不會涉及食品業者的機密資訊。我國後續為精進食品製造業管理策略,將依據登錄資料,評估提供業者家數較多之縣市較多行政資源,並針對特定業別業者加強輔導管理,以建構完整安全衛生飲食環境,讓民眾食在安心。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再次提醒食品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目前公告需要登錄的食品業者包括所有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以及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如果發現登錄不實,或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各縣市政府也將透過不定期稽查嚴懲不法。
相關業者請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登錄(網址: http://fadenbook.fda.gov.tw/)

食藥署已於今(104)416日辦理「食品業者登錄種子人員教育訓練」,培訓28位資訊種子人員,於各縣市衛生局協助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全國已有超過21萬家食品業者完成登錄,食藥署將持續辦理業者說明會,並設置免付費諮詢專線(登錄制度諮詢:0800-588-106,系統操作諮詢:0809-080-209),食品業者登錄Q&A及相關宣導訊息於食藥署網站「食品業者登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歡迎踴躍參加及查閱。

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茶飲事件政策管理措施之說明

 近來茶飲風波不斷,接連有許多茶飲產品被抽驗出不符合規定,相關問題產品都已經下架、回收並封存。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加強源頭管理及邊境管理的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 加強邊境管制措施
104422日起針對其他國家輸入的大包裝茶類(超過3公斤)設定連續抽3批。
104424日起針對4大茶類進口國(越南、中國大陸、斯里蘭卡、印度)及品名有「茶」的4大進口國(德國、中國大陸、摩洛哥、斯里蘭卡),實施逐批查驗6個月。
● 邊境管理之強化
104429日食藥署公告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2.20-9「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號列的輸入規定為F01(可供人食用),並自即日起生效。輸入貨品用途是作為供人食用(包括作為食品原料、添加物等),輸入時都應遵循食品輸入規定申請輸入查驗,所以輸入食用乾燥植物,已有專屬號列,應依專屬號列申請輸入,並經食藥署食品輸入查驗合格才能輸入。沒有專屬號列者,依429的公告,即日起輸入時也必須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非以食品用途輸入香料用乾燥植物,申請免食品輸入查驗,輸入後不可以使用在食品用途,違反者涉及申報不實、逃避查驗或攙偽假冒,將依違反情節依法處辦。
● 強化後市場監控及源頭管理溝通
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近年來已加強食用花卉類及茶類的抽驗比率,為加強源頭管理的成效,食藥署與農糧署攜手強化源頭管控,輔導農民安全用藥。

食藥署持續落實輸入食品邊境查驗作業及對於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進行監測,為提供國人食的安心環境繼續努力。

2015年5月4日 星期一

非即食生鮮芽菜務必充分清洗避免直接生食

基於健康、美容、塑身等目的,近年來生機飲食、蔬食沙拉等以蔬菜水果為生鮮原料製備之供食方式倍受民眾喜愛。此類產品常販售於便利商店、生鮮超市、大賣場、有機食品專賣店,民眾亦可自行採買生鮮原料製備,然而未經加熱處理或充分清洗之生鮮蔬果,如有病原微生物殘留,可能造成健康危害。 
食品藥物管理署調查市售非即食之豌豆苗()、苜蓿芽、豆芽等生鮮芽菜類產品40件,結果39件檢出大腸桿菌群超過1100 MPN/g5件檢出大腸桿菌菌數15~460 MPN/g1件豌豆嬰、3件豌豆苗及2件苜蓿芽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菌數3.6~240 MPN/g,其中自1件苜蓿芽及1件豌豆苗分離之金黃色葡萄球菌具有腸毒素產生能力。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評量產品的衛生狀況,金黃色葡萄球菌則常見於人體皮膚表面。本調查結果,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菌數偏高,且有金黃色葡萄球菌之存在,顯示產品可能於生產、包裝、運輸過程有被來自於環境或人體之微生物汙染,不宜生食,必須充分清洗後方能食用,否則恐將提高食品中毒發生之風險。 

市售生鮮芽菜類商品,外包裝未標示可供即食者,應充分清洗後再行食用。如標示可供即食,則應符合本署公告「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之要求。目前市售生鮮芽菜類產品大多包裝精美,型態多元,消費族群也有不斷增加的趨勢,但僅少數標示「須清洗後食用」,導致消費者有可能忽略清洗步驟而直接生食。由於芽菜類莖葉細小易藏污納垢,呼籲業者加強此類產品之衛生安全,建議加註「須清洗後食用」之標示以提醒民眾,並建議消費者食用前務必充分清洗或加熱後食用,防止食品中毒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