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塑膠容器具標示更全面!

生活中的塑膠容器無所不在,讓消費者產生許多疑惑,例如:保溫瓶的墊圈材質是什麼?玻璃保鮮盒的塑膠蓋耐熱嗎?塑膠杯可以拿來裝熱飲嗎?塑膠碗可以重複使用嗎?日後購買此類產品時即可看到產品標示相關資訊喔!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6 條規定,衛生福利部於 103 6 19 日,整併公告一次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重複性使用之塑膠碗、 盤、碟等產品應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並於今 104 年公告,自 106 7 1 日起製造,食品接觸面含有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 也應該在外盒或最小販賣單位上標示其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同 時,透過標示也須讓消費者知悉產品適用於盛裝或接觸食品,且為重複性或一次使用,明確告知正確使用該產品的方式。 食藥署提醒,食品容器具以及包裝的衛生安全,與其使用方式關係密切,因此法規除了要求業者產製各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時,應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等規定外,同時應依法明確 且如實標示其產品資訊,民眾購買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也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選購標示完整的產品,並依標示內容正確使用,才能確保衛生安全哦!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守護食安「1919」報你知

「公司庫存有很多過期品,到底該告訴誰呢?」在食品代工廠上班的小青(化名)最近很煩惱,她是食品代工廠的員工,主要工作是負責將新鮮的蔬果加工、殺菌並真空包裝。有一 次交貨時偶然發現,該公司倉庫存放許多過期產品,並疑涉將有效期限更改後販售給消費者,她心裡很掙扎,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撥打 1919 全國食安專線,經過客服人員專業、耐心的解說後,終於了解檢舉案件全程以密件方式錄案管理,她感覺 1919 專線真是「號碼易記、服務快速、令人安心!」 轄區地方政府衛生局承辦人員主動聯繫小青,除瞭解案情細節外,也快速啟動即時稽查作業。經查食品公司違法情事屬實,除全數銷毀過期商品外,還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予以處份。小青勇敢地協助政府制止違法行為, 也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健康與權益。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您, 一旦發現任何不良業者或黑心食品廠商的違法行為,快拿起電話,共同守護食安 行動,1919 一通就夠! 1919」整合跨部會食品相關服務專線,包含「食品檢舉、食品諮詢、消費問題、中小企業諮詢、生鮮農產諮詢」等 5 個選項,以簡單、方便記憶的號碼, 提供更便民的單一服務入口。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 8 時到下午 6 時,除可提供民眾或企業食品有關之陳情、申訴及諮詢服務外,舉凡違法食品添加、餐廳衛生不良或企業員工揭發黑心食品等,都能透過「1919」,快 速連結至中央檢舉專線,由專人錄案管理。針對民眾的檢舉資訊,採全程錄音、 密件登錄方式受理,所有檢舉案件均依標準作業流程辦理,以保障檢舉人權益。 若民眾發現不法行為,可直接撥打「1919」全國食品安全專線或各地方政府「1999 檢舉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