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吃鍋前第一件事,查看身家資料!

     天氣變冷,好想出門吃火鍋!走進店裡,想選什麼湯頭?點什麼肉?為保障消費者,食藥署特別訂定相關規範,要求火鍋業者必須標示湯頭和肉品的「身家資料」,包括使用食材、是否為重組肉、肉品來源等,讓消費者吃得安心。

標示主食材與調味料,不可矇混過關

    依據「直接供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湯底的製作方式要清楚標示主要食材或風味調味料的內容。主食材是指熬製時佔比最多的食材,如「番茄湯底使用番茄熬煮」,若有強調的口味,也需清楚標示,如「藥膳鍋以當歸、雞骨熬煮」。店家也不能以湯底是商業機密為由含糊帶過,避免誇稱是高檔食材費時熬煮,實際上卻是湯粉沖泡。

    入店後,民眾應注意店家是否有用立牌、桌牌、海報張貼、吊牌懸掛等標示,說明湯底主要食材與風味調味料等資訊。

    至於火鍋的主角—肉品,不論是在火鍋店或超市購買,食藥署提醒都要留意肉品保存狀態,並檢視冰櫃溫度是否夠低,否則容易孳生細菌。火鍋店若提供經過黏合或壓型等加工製成的重組肉,則要註明「重組」、「組合」等字眼,並標註「僅供熟食」。

肉品來源講清楚,公開透明最重要

    (110)年元旦起,餐廳、火鍋店、小吃攤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不論是豬肉片、豬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標示方式可以使用卡片、菜單註記、標籤貼紙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擇一標示,只要讓消費者清楚易懂、簡單明瞭,誠實標示的文字即可。

    最後,食藥署再次提醒消費者,火鍋湯底以清淡為佳,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應另準備夾生肉的筷子。此外,若有根莖類食材,白飯就少吃;不只吃肉,青菜也要兼顧;若有豆製品等蛋白質食品,肉量就要減少!如此才能讓我們熱量不破錶,營養又均衡。

2021年2月17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食品標示新措施 關心食安的你一定要知道

     1101月起,食品標示有新措施上路!包括「農畜禽散裝食品原產地標示」、「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原料原產地標示」及「現場調製飲料標示」三項,食藥署特別提出兩大重點。

20項農畜禽散裝食品沒有公司登記者,仍須標示原產地

    農畜禽散裝食品原產地標示,「未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食品販售業者,若販售散裝食品時,應標示「原產地(國)」,包括販售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之花生、紅豆、黑豆、黃豆、蕎麥、香菇、茶葉、紅棗、枸杞子、杭菊、雞、豬、羊、牛等20項散裝食品。

豬原料採嚴格標示

    豬原料原產地的標示,無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只要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的食品,都要依規定標示原產地(國)。

    食藥署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機關,將民眾飲食衛生安全列為優先考量,未來也會持續為國民食品安全把關。同時,食品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善盡自主管理責任,若查獲食品業者或產品違反前述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詳細內容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公告進一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