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您「登」了嗎?

食安問題是國人最關切的民生議題,衛生福利部已陸續公告相關食品業者必須將其營業內容等相關資料上網登錄,而且「非登不可」喔 !
美國、澳洲、中國大陸、日本與新加坡5個國家皆早已立法執行食品業者登錄相關制度,方便主管機關掌握業者基本資料。不論前述5國之管理制度的架構複雜到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層級全部參與,或者如美國統一由聯邦的最高主管機關集中管理,都沒有將業者所擔心的成本、財稅或配方等所謂「商業機密」列入強制登錄項目,同樣地我國登錄制度的內容也不會涉及食品業者的機密資訊。我國後續為精進食品製造業管理策略,將依據登錄資料,評估提供業者家數較多之縣市較多行政資源,並針對特定業別業者加強輔導管理,以建構完整安全衛生飲食環境,讓民眾食在安心。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再次提醒食品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目前公告需要登錄的食品業者包括所有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以及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如果發現登錄不實,或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各縣市政府也將透過不定期稽查嚴懲不法。
相關業者請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登錄(網址: http://fadenbook.fda.gov.tw/)。

食藥署已於今(104)年4月16日辦理「食品業者登錄種子人員教育訓練」,培訓28位資訊種子人員,於各縣市衛生局協助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全國已有超過21萬家食品業者完成登錄,食藥署將持續辦理業者說明會,並設置免付費諮詢專線(登錄制度諮詢:0800-588-106,系統操作諮詢:0809-080-209),食品業者登錄Q&A及相關宣導訊息於食藥署網站「食品業者登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歡迎踴躍參加及查閱。

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茶飲事件政策管理措施之說明

 近來茶飲風波不斷,接連有許多茶飲產品被抽驗出不符合規定,相關問題產品都已經下架、回收並封存。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加強源頭管理及邊境管理的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 加強邊境管制措施
104年4月22日起針對其他國家輸入的大包裝茶類(超過3公斤)設定連續抽3批。
104年4月24日起針對4大茶類進口國(越南、中國大陸、斯里蘭卡、印度)及品名有「茶」的4大進口國(德國、中國大陸、摩洛哥、斯里蘭卡),實施逐批查驗6個月。
● 邊境管理之強化
104年4月29日食藥署公告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2.20-9「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號列的輸入規定為F01(可供人食用),並自即日起生效。輸入貨品用途是作為供人食用(包括作為食品原料、添加物等),輸入時都應遵循食品輸入規定申請輸入查驗,所以輸入食用乾燥植物,已有專屬號列,應依專屬號列申請輸入,並經食藥署食品輸入查驗合格才能輸入。沒有專屬號列者,依4月29日的公告,即日起輸入時也必須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非以食品用途輸入香料用乾燥植物,申請免食品輸入查驗,輸入後不可以使用在食品用途,違反者涉及申報不實、逃避查驗或攙偽假冒,將依違反情節依法處辦。
● 強化後市場監控及源頭管理溝通
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近年來已加強食用花卉類及茶類的抽驗比率,為加強源頭管理的成效,食藥署與農糧署攜手強化源頭管控,輔導農民安全用藥。

食藥署持續落實輸入食品邊境查驗作業及對於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進行監測,為提供國人食的安心環境繼續努力。

2015年5月4日 星期一

非即食生鮮芽菜務必充分清洗避免直接生食

基於健康、美容、塑身等目的,近年來生機飲食、蔬食沙拉等以蔬菜水果為生鮮原料製備之供食方式倍受民眾喜愛。此類產品常販售於便利商店、生鮮超市、大賣場、有機食品專賣店,民眾亦可自行採買生鮮原料製備,然而未經加熱處理或充分清洗之生鮮蔬果,如有病原微生物殘留,可能造成健康危害。 
食品藥物管理署調查市售非即食之豌豆苗(嬰)、苜蓿芽、豆芽等生鮮芽菜類產品40件,結果39件檢出大腸桿菌群超過1100 MPN/g,5件檢出大腸桿菌菌數15~460 MPN/g,1件豌豆嬰、3件豌豆苗及2件苜蓿芽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菌數3.6~240 MPN/g,其中自1件苜蓿芽及1件豌豆苗分離之金黃色葡萄球菌具有腸毒素產生能力。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評量產品的衛生狀況,金黃色葡萄球菌則常見於人體皮膚表面。本調查結果,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菌數偏高,且有金黃色葡萄球菌之存在,顯示產品可能於生產、包裝、運輸過程有被來自於環境或人體之微生物汙染,不宜生食,必須充分清洗後方能食用,否則恐將提高食品中毒發生之風險。 

市售生鮮芽菜類商品,外包裝未標示可供即食者,應充分清洗後再行食用。如標示可供即食,則應符合本署公告「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之要求。目前市售生鮮芽菜類產品大多包裝精美,型態多元,消費族群也有不斷增加的趨勢,但僅少數標示「須清洗後食用」,導致消費者有可能忽略清洗步驟而直接生食。由於芽菜類莖葉細小易藏污納垢,呼籲業者加強此類產品之衛生安全,建議加註「須清洗後食用」之標示以提醒民眾,並建議消費者食用前務必充分清洗或加熱後食用,防止食品中毒之發生。

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保留外皮檢測 確知蔬果農藥殘留量

最近天氣越來越熱,此時喝一杯清涼的檸檬汁或水果茶真是透心涼。為了確保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食藥署定期針對市售蔬果進行抽樣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公布於網站,對於經常被去皮食用的柑橘、檸檬、香蕉和鳳梨等水果,在進行農藥殘留檢驗時,還是要保留外皮,連果肉一起送驗才可以喔。
蔬果農藥檢驗時的取樣部位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制定有關,並將民眾可能接觸到的風險因子列入考量,以柑橘、檸檬等水果是否該去皮取樣而言,雖然民眾攝食果皮的機會非常低,但還是有接觸及食入的可能性,例如食用陳皮,飲用檸檬水果茶、香蕉奶昔、鳳梨汁等,所以檢驗時對蔬果的取樣部位還是會「保留外皮」。其他農產品取樣部位相關資訊,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布的「農藥殘留量試驗各類作物樣品前處理之取樣部位」最新規定。(網址: http://pesticide.baphiq.gov.tw/web/LawsDetailView.aspx?law_code=1&sn=65
食藥署建議,民眾選購蔬果準備食用之前,要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並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換水清洗1到3次;帶皮水果則是以清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最好把第一泡茶水倒掉,藉此去除殘留的農藥。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購買食品3撇步

購買食品3撇步        輕鬆選、清楚看、仔細查
想喝果汁卻經常買到放了太多添加物的「飲料」,想買餅乾解饞又怕吃下太多防腐劑該怎麼辦?從103年6月19日開始,我國就規定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物都必須各別標示完整的名稱,不可以用功能性名稱(如:調味劑、乳化劑等)代替,讓消費者可以清楚地瞭解產品成分,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供3個選購食物小撇步,幫助大家更容易看懂食品標示:
● 輕鬆選:食品內容物的標示要依含量由高至低分別標示。所以,排序越前面的內容物,表示在食品中含量越多,吃進去的量越多,民眾可從標示資訊輕鬆選購需要的食品。
● 清楚看:加工食品除了主要原料,如:麵粉、牛奶、雞蛋、鹽、奶油外,還會添加「食品添加物」,來提升產品的外觀、口感或質地等品質,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這些食品添加物都必需各別清楚標示在外包裝上,提供民眾完整的資訊。


● 仔細查:民眾在成分標示上看到的許多化學名稱就是「食品添加物」的名稱。由於食品添加物的名稱非常多,為了讓民眾瞭解添加的目的,對於大家較關切的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應同時標示其功能性名稱。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至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網址http://consumer.fda.gov.tw/Law/FoodAdditivesList.aspx?nodeID=521)。104年起食藥署已設置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800-600-058),如果大家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歡迎多加利用!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潤餅 DIY 少油多菜真健康

大家對黑心食品深惡痛絕,日前發現業者在「潤餅皮」添加甲醛亞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
事件後,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針對潤餅等應節食品進行稽查與抽驗,已立即將相關違規產品下架回收。
潤餅的食材豐富多樣,吃起來又方便,是可在室溫下食用的寒食,如果想要自己在家動手 DIY 做潤餅,只要把握高纖、川燙、少油、少糖、多蔬果的原則,並注意食材的保存條件,就可以安心享用,還能輕鬆吃無負擔!在潤餅食材選擇、調理方式及保存條件方面,請參閱以下健康小撇步:
1 食材選擇 把握天天五蔬果的原則,多選擇當季新鮮且富含纖維素的蔬菜,肉類選擇油脂少的瘦豬肉或雞肉絲,並以水果的甜味取代糖粉
2 調理方式 盡量用水煮、川燙,少用油炸的方式製作,可減少熱量的攝取。
3 保存條件 潤餅為寒食,長時間存放室溫下細菌容易大量繁殖造成腐敗,可將預先準備好的食材先冷藏保存,以確保食品安全,防止發生食品中毒。

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日本進口食品標示 追追追!

有關日本輸入食品報驗資料不實案件,經食藥署積極持續追查及查證,相關 稽查結果說明如下:
※104 年 3 月 25 日食藥署發布新聞聲明,所有疑似日本禁止輸入五縣之產品, 應於 3 月 27 日 24 時前完成下架作業,為防止相關問題產品於市面流通,並責 成全國 22 縣市衛生局自 3 月 28 日起擴大稽查市售食品,截至 4 月 2 日下午 4 時總計出動 919 人次,目前疑似自日本禁止輸入五縣產品累計有 374 品項,民 眾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疑似自日本禁止輸入五縣的品項清單(網站 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 首頁>公告資訊>本署新聞>日本輸入食品報驗資 料不實案查核說明附件)。
※輻射檢驗 551 件(包含疑似輸入品項 358 件)均未檢出,食藥署持續將查獲之產 品送驗,雖未檢出輻射,但因屬於不得輸入之產品,已命業者立即通知下游業 者預防性下架,並由地方衛生局清點封存。 食藥署再次重申,自 100 年 3 月 11 日福島核電廠核災事件後,已針對日本 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 5 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輸 入該 5 縣產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 4 條第 5 項之規定,而其輸入食品申報不實之行 為,亦涉違反同法第 30 條第 1 項之規定,依法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 下罰鍰。若有標貼不實亦渉及違反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7 款情事,爰以同法第 49 條規定,可移送法辦,相關衛生局刻正調查中。廠商如有輸入、販賣日本福 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五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應主動向衛生機關通報, 如有輸入食品申報不實或販售上述食品未主動通報者,將依該法處新台幣 3 萬 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