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5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挑選海產 5 要點

臺灣四面環海,海產資源豐富但若不慎吃到不新鮮的海產,很容易引起嘔吐、腹痛、腹瀉等食品中毒症狀,您知道該如何挑選品質良好的海產食品嗎?食藥署特地整理出挑選海產的 5 要點,讓大家聰明選購、快樂吃。
1.魚:購買生鮮魚類,應注意其外觀外形是否完整,肢體無斷落黑變、無破損及魚鱗脫落現象,外表不黏膩,色澤明亮有光澤,魚眼清澈明亮,鰓顏色鮮紅,魚體僵直不軟爛,且有自然的風味,無腐臭味。
2.蝦:購買生鮮蝦子,應注意其蝦頭與蝦身是否緊密接連無鬆脫,蝦頭明亮有光澤,蝦身自然捲曲且肉質飽滿有彈性,無軟爛或變黑,聞起來無腥味或是氨臭味者較新鮮。
3.貝:蜆及蛤蜊以未開殼、無臭味為佳,活的貝類肉足會露出殼外活動,且出水孔偶爾會噴出小水柱或氣泡,挑選也可取數顆貝類互相敲擊,聲音清脆,表示新鮮度較佳,聲音較悶則較不新鮮。
4.花枝、小卷、魷魚:新鮮的海產以眼睛明亮,外皮鮮豔,身體通透,觸感光滑細緻,肉質有彈性及光澤,且無腥臭味者為佳。
5.蟹:蟹形完整飽滿,蟹腿及蟹鰲硬挺,並與身體牢固連接,蟹殼有光澤,背面呈青色、腹面白色有光澤,且有重實感及活力者為優,新鮮的螃蟹顏色較鮮豔明亮,有蟹香味無刺鼻氨臭味。
臺灣天氣炎熱,海鮮水產品若貯存不當,極易發生腐敗等品質劣變現象。海鮮水產品萬一新鮮度不佳,較容易引起食品中毒,故食用海鮮水產品除了挑選自己喜愛的品項種類外,也別忘了挑選新鮮的、合時的季節海產,並澈底加熱,才能吃得開心、吃得安心!

2016年8月7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巧克力品名標示報你知

巧克力是廣受大人和孩童喜愛的食品,但有許多消費者不太清楚包裝上的內容說明,食藥署於 105 年 6 月 24 月公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規定以 黑巧克力、白巧克力及牛奶巧克力為品名者,應有的成分及內容物含量,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中所定巧克力,指的是以可可製品為原料,並可添加糖、乳製品或食品添加物等製成,為固體型態不含內餡的黑巧克力、白巧克力及牛奶巧克力;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 5%者,不論添加量皆應於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 加植物油」或等同字義;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其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 5%者,則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 字樣。
本規定除規範包裝巧克力外,具營業登記的散裝巧克力販賣業者亦應於販售之場所依本規定標示。包裝巧克力標示之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 0.2 公分;散裝巧克力得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標示,以標記(標籤) 標示者,其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 0.2 公分,以其他標示型式者,各不得小 於 2 公分。 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新臺幣 3 萬元至 300 萬元,或 4 萬元至 400 萬元罰鍰,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

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用對油,顧健康

 油品是家家戶戶料理菜餚時不可或缺的原料,您是否明白油品標示上的精煉 是什麼意思呢?選購時又該注意哪些事項呢?食藥署建議,先認識油品的製造過程,才能正確選用適合的油品烹調,照顧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喔! 生活中所使用的食用油品,可以有精煉及非精練的油品。非精煉的食用植物 油多半經過萃取壓榨及離心等步驟;精煉的食用油品,原料先經過初榨(壓榨或 者用溶劑浸出法)獲得原油,經過初榨過的原油含易造成酸敗的物質(游離脂肪 酸、磷脂類固醇等),保存期限短,因此需要經過精煉來延長油品的保存期限, 也能使外觀、品質及氣味等變得更好。
食用油品(植物油)的精煉步驟大致可分為脫膠、脫酸、脫色、脫臘、脫臭 等 5 大步驟:
1. 脫膠:原油中含有膠質、樹脂、蛋白質、磷脂質等粘液狀物質,這些雜質會影 響油品的保存期限,在精煉油品時會去除雜質,此步驟稱為脫膠。 
2. 脫酸:原油中含有的游離脂肪酸,會使油品酸敗,通常添加鹼來中和游離脂肪 酸,此步驟稱為脫酸。 
3. 脫色:經過脫膠、脫酸的原油,再以矽藻土、活性白土、活性碳等吸附性強的 物質進行過濾,吸附油品中的色素及細微雜質,除能延長保存期限, 也能使油品變更清澈,賣相更好。
4. 脫臘:良好的植物油在生活的常溫下(0-37℃)要具有流動性,且不會發生有 懸浮物和凝固,所以在精煉時會將油品保持於低溫(例如 0℃),以過 濾法或離心法去除低溫凝固的油脂,使油品在低溫下不混濁。
5. 脫臭:油品送入脫臭裝置,利用低壓真空加熱及熱蒸汽以去除臭味成分。 在選購油品時,可先藉由外觀、味道來判 斷,避免混濁、色澤深或不良氣味的產品,並 挑選包裝較完整,看清楚包裝上是否標示完 全,不要購買包裝不完整或來路不明的食用油。
若要大量煎炸用,建議購買動物 性 油 品 ; 低 溫 拌 炒 時 , 可 選 購 植 物 油 , 歡 迎 大 家 到 食 藥 署 網 站 (http://www.fda.gov.tw/,首頁>出版品>圖書)下載「油炸油安全管理簡易手冊」。

2016年7月10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揮別食品中毒 5 口訣

夏至剛過,熱浪陣陣來襲,氣溫屢創歷史新高,根據歷年統計資料顯示,5至 10 月是食品中毒的高峰期,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貼心小叮嚀,高溫、潮濕的環境最適合各種微生物生長,若食品烹調及保存不當,很容易發生食品中毒喔!
夏季高溫炎熱,為預防食品中毒,民眾購買食材後,應儘速放入冰箱冷凍或冷藏,並注意不要採買過量,以免冰箱放了太多食材,導致冷卻效果下降,造成微生物孳生。在調理食品前後,也應澈底洗淨雙手,生熟食刀具、砧板應分開,避免交叉污染;餐點烹煮不過量,若未食用完畢,也應避免在室溫下貯存過久,應儘速放入冰箱,並儘早食用完畢。
如果想趁夏季享用生魚片、生蠔等海鮮水產品,就要特別留意,萬一生食來自受污染水域的海鮮水產品,就可能造成腸炎弧菌或諾羅病毒食品中毒,民眾在享用美食之際,千萬不要因為追求口感,就忽略生食的風險,建議食用前需澈底加熱。
在高溫潮濕的環境下,若未留意飲食衛生安全原則,很容易就會增加食品中毒的機率。食藥暑提醒,調理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5 要原則,也是簡單易記的口訣,萬一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應儘速就醫,並配合衛生單位調查,以釐清食品中毒發生原因。

2016年6月26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選購醃漬蔬菜 4 撇步

醃蘿蔔、醬瓜、酸菜等醃漬蔬菜向來是廣受國人喜愛,但在製造過程中,為了保存食品並維持品質,有些業者會加入漂白劑或防腐劑等食品添加物,您知道該如何選購醃漬蔬菜才安心嗎?食藥署提醒,選購前要先認識辨別「醃漬蔬菜 4 撇步」喔。
1.醃漬蔬菜是以蔬菜當主原料,使用食鹽、有機酸等,利用醃漬方式儲存, 可能經加工調味、熟成或發酵之產品,如:酸菜、福菜、筍乾、蘿蔔乾等。食藥 署分析 102 至 105 年的醃漬蔬菜抽驗結果,其中以酸菜抽驗不合格率最高,約有 2 成左右。醃漬蔬菜在保存過程中可能會發生褐變或因微生物繁殖而腐敗,為了 防止褐變及腐敗,業者可能會添加亞硫酸鹽與苯甲酸。
2.業者產製食品使用食品添加物,須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亞硫酸鹽類」及「苯甲酸及其鹽類」是准用食品添加物,業者如選用合法食品添加物品項,並依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使用,尚不致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
3.消費者在於購買醃漬蔬菜產品時,建議選擇顏色較不鮮豔、偏深綠(褐) 色者購買,購買時應選擇包裝完整商品,並多留意產品上是否有明確的標示;認清產品中文標示掌握完整的產品訊息,並選購優良業者製造的產品。 
4.調理醃漬蔬菜之前,可以用流動的水沖洗,烹煮時不要蓋鍋蓋,可去除部分的食 鹽、二氧化硫及苯甲酸,減少食鹽及食品添加物的攝取量。
食藥署提醒,醃漬類食品的鹽分很高,對於有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臟疾病的民眾而言,應避免食用醃漬蔬菜類產品,並搭配充足飲水,搭配食用當季新鮮蔬果,才能食在健康又安心! 

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食品添加物上網查!

為了維護國人飲食安全,食藥署自103年起著手建置「新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初稿」,使食品添加物法規更容易被遵循,草案初稿內容持續與各界溝通說明中,並預計於今(105)年底進行預告。
    食品添加物最初多為天然存在的物質,例如莓類含有苯甲酸、乳酪發酵過程產生丙酸、醋發酵產生醋酸等,因為酸鹼度下降,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的保存時間。食品添加物的使用目的非常多元,例如香腸添加亞硝酸鹽,可維持鮮紅肉色,並防止肉毒桿菌中毒;沙拉油添加維生素E可防止油脂氧化;餅乾、鬆餅添加膨脹劑產生鬆軟口感;醬汁中添加粘稠劑增加附著性及口感;甜味劑可讓不適合吃甜食的人,可以選擇具甜味的食品,除維持食品的感官特性外,更重要的是保障食品的安全。
    為使「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更易使業者遵循,食藥署參考國際最新趨勢,重新整理食品添加物分類、導入食品分類系統、重新檢討食品添加物使用的合理性,並公開草案初稿供各界提供建議。
    食藥署於104年4月27日公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初稿」後,已辦理15場說明會,經專家會議評估,逐步修正草案初稿,並於105年5月6日公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初稿第二版」,預計將繼續辦理8場說明會,再次蒐集各界建議,做為草案研擬的參考資料,詳細場次時間及報名相資訊,歡迎至「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網站(www.tqf.tw))內活動報名項下查詢。
    為了使食品相關從業人員,易於查詢各項食品添加物可使用食品類別,或食品類別可使用食品添加物等標 準內容,食藥署著手建置「新版食品添加物標準草案查詢系統」,預計今(105)年7月上線公開,食品相關從業人員或民眾即可隨時上網,立即查到草案初稿內容相關資訊。

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塑膠容器具標示更全面!

生活中的塑膠容器無所不在,讓消費者產生許多疑惑,例如:保溫瓶的墊圈材質是什麼?玻璃保鮮盒的塑膠蓋耐熱嗎?塑膠杯可以拿來裝熱飲嗎?塑膠碗可以重複使用嗎?日後購買此類產品時即可看到產品標示相關資訊喔!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6 條規定,衛生福利部於 103 年 6 月 19 日,整併公告一次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重複性使用之塑膠碗、 盤、碟等產品應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並於今 104 年公告,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製造,食品接觸面含有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 也應該在外盒或最小販賣單位上標示其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同 時,透過標示也須讓消費者知悉產品適用於盛裝或接觸食品,且為重複性或一次使用,明確告知正確使用該產品的方式。 食藥署提醒,食品容器具以及包裝的衛生安全,與其使用方式關係密切,因此法規除了要求業者產製各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時,應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等規定外,同時應依法明確 且如實標示其產品資訊,民眾購買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也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選購標示完整的產品,並依標示內容正確使用,才能確保衛生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