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6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成為廚神第一步!食品衛生從「人」開始

    創造美味料理,征服消費者的味蕾,是食品業者一生追求的成就感!然而,在磨練廚藝之前,個人衛生的要求可是必備基本功,該怎麼做才能合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呢?就讓食藥署帶您一起從健康管理、整潔衣著、衛生習慣及持續進修四大面向逐一瞭解:

一、健康管理:部分疾病可藉由食品傳染給他人,然而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卻是許多業者容易疏忽的項目。食藥署提醒,食品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至少1次,檢查項目應包括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傷寒等,如經醫師診斷有前述疾病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在罹患或感染期間應停止從事與食品接觸的工作。

二、整潔衣著:為了防止頭髮、皮屑等落入食品中,工作時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及工作鞋,必要時也應佩戴口罩,阻擋口沫污染食品。此外,如須與食品直接接觸,則不可以蓄留指甲、塗指甲油及佩戴飾物,且應避免肌膚上的化粧品及藥品等污染食品。

三、衛生習慣:工作時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首要原則就是「手部清潔」,無論是進入食品作業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受污染時,均應依正確步驟洗淨雙手及消毒後再工作,並且不可以吸菸、嚼檳榔,甚至邊做邊吃,個人物品也不應帶入食品作業場所,以避免污染作業環境及食品。

四、持續進修:不斷專研廚藝的同時,新進及在職從業人員均應定期接受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管理之教育訓練,並保存受訓紀錄,以持續提升食品安全衛生觀念,進而實際運用於作業中。

    食藥署提醒,以上四大重點是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管理的基礎門檻,也是衛生單位執行稽查的必查項目!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循,以共同維護消費者的飲食衛生與安全。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小心「姑婆芋」!食藥署:不採食不使用!

    近年來,國內發生多起姑婆芋食品中毒案件,多與餐飲業者誤用姑婆芋有關。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指出,日前接獲通報民眾食用餐廳販售「古早味芋頭糕」,食用後出現口腔刺麻症狀,懷疑是店家在食物底部用葉片做為擺盤所致。經食藥署以分子生物檢驗技術進行DNA物種鑑別,確認該葉片為姑婆芋(Alocasia odora)

誤食恐造成喉嚨痛、麻木、吞嚥困難等症狀

    走在鄉間步道,經常可見葉形碩大的姑婆芋,全株皆有毒,且不會因為烹煮而降低毒性,內含的草酸鈣、氫氰酸及生物鹼會使誤食民眾出現喉嚨痛、口腔麻木等症狀,部分患者則伴隨流口水、口齒不清、吞嚥困難及腹痛等。由於姑婆芋與芋頭外觀相似不容易辨識,如有不慎就可能造成誤食。

    回溯過往,106年民眾曾因食用餐廳販售之「荷葉粉蒸排骨」引發喉嚨痛、口腔痛等症狀,原來是業者將粉蒸排骨之外層荷葉誤用成有毒的姑婆芋葉片;而109年則發生2起民眾食用芋梗料理出現喉嚨痛等症狀,經檢驗後皆確認為姑婆芋。

    食藥署再次呼籲,餐廳業者應確認食材的正確性,避免將有毒植物如姑婆芋葉等入菜或與食品接觸;也提醒民眾勿自行採摘、食用來路不明的動植物,避免對身體造成危害。若因食用不明植物出現身體不適的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2023年3月12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讓您掌握食品原料准用資訊

     隨著網路資訊及電商平台日益普及,消費者可輕易在線上或實體通路購買各式食品!但是,消費者如何辨識產品中的成分是否為合法原料?業者又如何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強化食品原料管理,避免進口或使用到安全性不明的原料呢?

安全不安全?快上網查看評估資訊

    為了讓民眾更容易判斷產品所使用的原料是否安全可食,食藥署原已建立「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將非傳統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加以評估,供大家查詢參考。一般來說,食品原料分為「傳統食品原料」與「非傳統食品原料」,傳統食品原料包括:雞鴨魚肉、新鮮蔬果、五榖雜糧等;若無食用歷史,或食用歷史不夠長、族群區域不夠廣泛,或經由非傳統方式培育、繁殖、加工而導致食品的組成或結構改變者,則有可能被判定為非傳統性食品原料,需要進行安全性評估。

    近年來,市面上越來越多新興與非傳統供食的原料,被作為食品成分之一,使得各界查詢相關資料的需求大增。為方便各界查詢,並確保食品安全及兼顧產業發展,食藥署於111621日進一步更新建置「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

輸入完整關鍵字,更易搜尋

    「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匯集歷年原料的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為民服務信箱常見問題,以及相關解釋令函等資訊,將評估過「可供食品使用」及「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的原料資料,皆公開在平臺,資料增加近千筆,提供更完整的資料內容。因改變幅度大,查詢前請先留心網頁上方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以充分瞭解平臺的定位與使用方式。

    食藥署也建議,使用時可先輸入中、英文名稱或學名,做為關鍵字搜尋,更能確認平臺中是否有此原料品項。此外,在判定原料是否可供為食品原料使用時,須以確認的學名、部位及備註等欄位載列內容為主,中文、外文名稱欄位為輔。因各品項的中、英文名稱可能因地區、翻譯、使用習慣等因素而有不同之名稱,或別名、俗名等,故原料名稱之標示仍依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標示相關規定。

    未來食藥署將持續更新查詢平臺的資料,歡迎各界多加查詢利用,相關資訊請至「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網頁(http://consumer.fda.gov.tw/Food/Material.aspx?nodeID=160),或可由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食品業務資訊查詢連結/「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