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保留外皮檢測 確知蔬果農藥殘留量

最近天氣越來越熱,此時喝一杯清涼的檸檬汁或水果茶真是透心涼。為了確保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食藥署定期針對市售蔬果進行抽樣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公布於網站,對於經常被去皮食用的柑橘、檸檬、香蕉和鳳梨等水果,在進行農藥殘留檢驗時,還是要保留外皮,連果肉一起送驗才可以喔。
蔬果農藥檢驗時的取樣部位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制定有關,並將民眾可能接觸到的風險因子列入考量,以柑橘、檸檬等水果是否該去皮取樣而言,雖然民眾攝食果皮的機會非常低,但還是有接觸及食入的可能性,例如食用陳皮,飲用檸檬水果茶、香蕉奶昔、鳳梨汁等,所以檢驗時對蔬果的取樣部位還是會「保留外皮」。其他農產品取樣部位相關資訊,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布的「農藥殘留量試驗各類作物樣品前處理之取樣部位」最新規定(網址: http://pesticide.baphiq.gov.tw/web/LawsDetailView.aspx?law_code=1&sn=65
食藥署建議,民眾選購蔬果準備食用之前,要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並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換水清洗13次;帶皮水果則是以清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最好把第一泡茶水倒掉,藉此去除殘留的農藥。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購買食品3撇步

購買食品3撇步        輕鬆選、清楚看、仔細查
想喝果汁卻經常買到放了太多添加物的「飲料」,想買餅乾解饞又怕吃下太多防腐劑該怎麼辦?從103619日開始,我國就規定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物都必須各別標示完整的名稱,不可以用功能性名稱(如:調味劑、乳化劑等)代替,讓消費者可以清楚地瞭解產品成分,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供3個選購食物小撇步,幫助大家更容易看懂食品標示:
● 輕鬆選:食品內容物的標示要依含量由高至低分別標示。所以,排序越前面的內容物,表示在食品中含量越多,吃進去的量越多,民眾可從標示資訊輕鬆選購需要的食品。
● 清楚看:加工食品除了主要原料,如:麵粉、牛奶、雞蛋、鹽、奶油外,還會添加「食品添加物」,來提升產品的外觀、口感或質地等品質,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這些食品添加物都必需各別清楚標示在外包裝上,提供民眾完整的資訊。


● 仔細查:民眾在成分標示上看到的許多化學名稱就是「食品添加物」的名稱。由於食品添加物的名稱非常多,為了讓民眾瞭解添加的目的,對於大家較關切的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應同時標示其功能性名稱。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至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網址http://consumer.fda.gov.tw/Law/FoodAdditivesList.aspx?nodeID=521)104年起食藥署已設置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800-600-058),如果大家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歡迎多加利用!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潤餅 DIY 少油多菜真健康

大家對黑心食品深惡痛絕,日前發現業者在「潤餅皮」添加甲醛亞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
事件後,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針對潤餅等應節食品進行稽查與抽驗,已立即將相關違規產品下架回收。
潤餅的食材豐富多樣,吃起來又方便,是可在室溫下食用的寒食,如果想要自己在家動手 DIY 做潤餅,只要把握高纖、川燙、少油、少糖、多蔬果的原則,並注意食材的保存條件,就可以安心享用,還能輕鬆吃無負擔!在潤餅食材選擇、調理方式及保存條件方面,請參閱以下健康小撇步:
1 食材選擇 把握天天五蔬果的原則,多選擇當季新鮮且富含纖維素的蔬菜,肉類選擇油脂少的瘦豬肉或雞肉絲,並以水果的甜味取代糖粉
2 調理方式 盡量用水煮、川燙,少用油炸的方式製作,可減少熱量的攝取。
3 保存條件 潤餅為寒食,長時間存放室溫下細菌容易大量繁殖造成腐敗,可將預先準備好的食材先冷藏保存,以確保食品安全,防止發生食品中毒。

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日本進口食品標示 追追追!

有關日本輸入食品報驗資料不實案件,經食藥署積極持續追查及查證,相關 稽查結果說明如下:
104 3 25 日食藥署發布新聞聲明,所有疑似日本禁止輸入五縣之產品, 應於 3 27 24 時前完成下架作業,為防止相關問題產品於市面流通,並責 成全國 22 縣市衛生局自 3 28 日起擴大稽查市售食品,截至 4 2 日下午 4 時總計出動 919 人次,目前疑似自日本禁止輸入五縣產品累計有 374 品項,民 眾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疑似自日本禁止輸入五縣的品項清單(網站 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 首頁>公告資訊>本署新聞>日本輸入食品報驗資 料不實案查核說明附件)
輻射檢驗 551 (包含疑似輸入品項 358 )均未檢出,食藥署持續將查獲之產 品送驗,雖未檢出輻射,但因屬於不得輸入之產品,已命業者立即通知下游業 者預防性下架,並由地方衛生局清點封存。 食藥署再次重申,自 100 3 11 日福島核電廠核災事件後,已針對日本 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 5 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輸 入該 5 縣產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 4 條第 5 項之規定,而其輸入食品申報不實之行 為,亦涉違反同法第 30 條第 1 項之規定,依法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 下罰鍰。若有標貼不實亦渉及違反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7 款情事,爰以同法第 49 條規定,可移送法辦,相關衛生局刻正調查中。廠商如有輸入、販賣日本福 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五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應主動向衛生機關通報, 如有輸入食品申報不實或販售上述食品未主動通報者,將依該法處新台幣 3 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