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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聰明看標示 減糖少熱量


根據調查顯示,我國平均每4個學生就有1人過重或肥胖您知道嗎?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2013~2016年針對國高中小學學生進行健康狀況調查結果顯示,體重過重及肥胖比率國小學童占28.4%,國中生占24.3%,高中生為25.8%,由於兒童肥胖可能會影響生長及心理發展,成年時也可能造成高脂血症、高血壓、糖尿病和動脈硬化等慢性病,不容輕忽。
    許多學童愛喝飲料、吃零食,如果攝取超過維持基礎生理和活動所需的熱量累積到7,700大卡,體重就會增加1公斤,以一杯700c.c.全糖去冰的珍珠奶茶(大約550大卡),搭配一包70公克的洋芋片(提供396大卡)為例,如果每天吃喝大約1個禮拜就會胖上1公斤,連續吃喝1個月就會胖4公斤。
除了控制熱量之外,近年來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呼籲大家要多留意糖的攝取量。食品中的糖量增加,不僅增加了熱量,還稀釋了其他必需營養素含量。WHO建議將成人及兒童的每日游離糖攝取量降低至總熱量5%以下,若以60公斤的成人,每日所需熱量約2,000大卡,相當於不超過100大卡,即25公克的糖。
    食藥署提醒,想要藉由減少糖類和熱量攝取來維持健康體重,可以多利用食品、飲料提供的標示資訊,例如:購買手搖杯時,留意全糖及熱量標示資訊,選購包裝食品、飲料時,要看清營養標示上的資訊,計算自己吃進去多少熱量與糖量,也可以從每日參考值百分比數值得知吃進的熱量,已經佔了一天所需要量的百分比,如果累計起來超過100%,就表示攝取太多熱量。
    肥胖不是一天造成的,一旦過量的飲食習慣被養成了,就很容易變胖,如果想要聰明吃,健康活,就多看看食品標示資訊,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食品、飲料,不要讓今天攝取過多的熱量和糖分,變成明天的身體脂肪與負擔。

2017年2月2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預防禽流感 5 原則

近來國內部分縣市禽類養殖場傳出禽流感疫情,由於民眾可能因接觸到受感染禽鳥的排泄物,或吸入其糞便乾掉後的懸浮微粒而感染新型 A 型流感;建議民眾 應加強個人衛生習慣,並注意食用肉品、蛋類須煮熟;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為避免民眾把流感病毒吃下肚, 提醒民眾選購或處理禽肉及蛋類時,應注意 5 大原則:
 ()選購合格標誌產品:不購買違法屠宰的家禽或來路不明的禽類及其製品,應選購有「防檢局 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的禽肉。
 ()勤洗手:預防禽流感最有效且易行的方法就是勤洗手,特別是處理生鮮禽肉與蛋類前後,要記得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洗手;另外,如有飼養禽鳥清洗其排泄物時,一定要戴口罩及手套,清潔完畢記得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洗淨雙手。
 ()生熟食分開處理,器具要清洗乾淨:為了避免交叉污染,生食與熟食要分開貯存,處理生食與熟食應使用不同的刀具、砧板與器具,並且要充分清洗乾淨後再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禽肉應完全煮熟才食用:民眾烹調禽肉時,內部溫度需要達到 70持續 30 分鐘,或者達到 80持續 1 分鐘,烹煮至完全熟透,食用「完全煮熟」的禽肉及蛋類,不會有感染禽流感病毒的危險。
()處理蛋類時應先清洗蛋殼:目前市售的雞蛋可分為散裝蛋與洗選包裝盒蛋兩 種,消費者應選購蛋籃有張貼「雞蛋溯源標籤」的散裝蛋品或具 CAS 等產銷履歷標章的洗選包裝盒蛋;另外,由於蛋殼可能會受到禽類糞便的污染,因此要先清洗蛋殼後再烹煮,並避免食用生蛋和半熟的蛋。

食藥署呼籲,落實上述預防 5 原則,做好個人衛生,避免接觸禽鳥或自行宰殺禽鳥食用及不購買與食用來源不明之肉品,才能食得健康與安心。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飲用水聰明選、安心喝

每逢大雨肆虐過後,造成部分地區停水,許多民眾急著到加水站買水,或是排隊搶購瓶裝水來烹煮、飲用,但是要如何選購飲用水才安全呢?「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於 104 6 月至 7 月間,稽查及抽驗全台 31 家包盛裝飲用水工廠及 100 家加水站,針對「水權合法性」、「非自來水水源水質檢驗」、「標示符合性」及「環境衛生」,發現飲用水中微生物合格率 97.1%,水源地大腸桿菌群密度合格率 96.7%;包裝水之標示常見不合格包括:容量未使用公制單位、營養標示格式錯誤等,加水站則為廣告標示涉及誇張,如增強免疫力、改善體質等字眼。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在購買包裝飲用水產品時,應選購具有完整水源地標示或水源核准字號之產品,另於產品開封後盡速飲用完畢;於購買包裝外桶可重覆使用之產品,並確認外桶是否標示有桶身製造業者名稱、聯絡資訊及包裝材質等,以防誤用非食品級包裝材料,曝露在塑化劑、重金屬等溶出物的風險中。民眾到加水站買水時,可檢視是否有定期清潔紀錄、清潔項目是否包含過濾耗材更換及管線清潔維護等?或確認是否有針對產品水質定期進行檢驗等,確認環境衛生條件後再行購買。此外,在機台出水前,可適當排除前段部分出水後再盛裝。若加水站未標示「可生飲」等字樣,就要煮沸之後再喝。

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慎選豆製品 少吞防腐劑

坊間常見的豆乾、豆腐製品,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常見食材,其中因含有高量蛋白質,在常溫保存、販售易產生腐敗現象,有些業者在夏季高溫炎熱季節,常使用過量的防腐劑或是兼有殺菌、漂白功能的過氧化氫於豆製品中,以增加保存期限與產品賣相,民眾選購前一定要張大眼睛看仔細。目前我國規定豆腐產品並未准用防腐劑,豆乾類產品則有用量限制,而食用過量的苯甲酸等防腐劑更對腸胃、肝腎功能有不利的影響,萬一吃進過量殘留的過氧化氫,還可能造成頭痛、嘔吐的急性症狀。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購買豆乾、豆腐時,應選擇卓有信譽的食品業者製售的包裝、冷藏販售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室溫販售產品。購買之前可先觀察豆乾、豆腐表面與撥開後的切面顏色,如果顏色太白,可能就會殘留過氧化氫。在烹調前可以先用沸水浸泡漂洗,讓防腐劑、 過氧化氫釋出,之後再以清水沖洗數次可減少防腐劑、過氧化氫的殘留。

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食安互聯網

民以食為天,然而面對接二連三的 食品安全事件,相信您內心充滿不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 簡稱衛福部食藥署)報乎你知,行政院 倡議「104 年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試辦計畫」,由衛福部結合跨 部會(農業委員會、經濟部、環境保護署及教育部)共同研擬,由各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從「農政環保業務」、「校園食安管理業務」、「源頭及產製流通業務」 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業務」4 項評比類別中,依其地方特色研提食安管理精進措 施,目的為加強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之管理,恢復大家對於食品安全的信心和食 品消費市場之秩序。 為了廣納各界看法,邀請您共同加入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http://join.gov.tw/openup/acts/d etail/df6145bf-3c1c-4cce-9265-69e 716561ca8),詳盡說明各地方政府 為食安努力的精進作為,共同參與 拔尖計畫的網路評分。 每一位網友的意見,都將成為 重要的參考資料,請網友們一起來 「湊咖」,踴躍上網填寫寶貴的建 議並積極倡言,共同攜手打造更安全的食安環境。

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保留外皮檢測 確知蔬果農藥殘留量

最近天氣越來越熱,此時喝一杯清涼的檸檬汁或水果茶真是透心涼。為了確保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食藥署定期針對市售蔬果進行抽樣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公布於網站,對於經常被去皮食用的柑橘、檸檬、香蕉和鳳梨等水果,在進行農藥殘留檢驗時,還是要保留外皮,連果肉一起送驗才可以喔。
蔬果農藥檢驗時的取樣部位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制定有關,並將民眾可能接觸到的風險因子列入考量,以柑橘、檸檬等水果是否該去皮取樣而言,雖然民眾攝食果皮的機會非常低,但還是有接觸及食入的可能性,例如食用陳皮,飲用檸檬水果茶、香蕉奶昔、鳳梨汁等,所以檢驗時對蔬果的取樣部位還是會「保留外皮」。其他農產品取樣部位相關資訊,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布的「農藥殘留量試驗各類作物樣品前處理之取樣部位」最新規定(網址: http://pesticide.baphiq.gov.tw/web/LawsDetailView.aspx?law_code=1&sn=65
食藥署建議,民眾選購蔬果準備食用之前,要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並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換水清洗13次;帶皮水果則是以清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最好把第一泡茶水倒掉,藉此去除殘留的農藥。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購買食品3撇步

購買食品3撇步        輕鬆選、清楚看、仔細查
想喝果汁卻經常買到放了太多添加物的「飲料」,想買餅乾解饞又怕吃下太多防腐劑該怎麼辦?從103619日開始,我國就規定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物都必須各別標示完整的名稱,不可以用功能性名稱(如:調味劑、乳化劑等)代替,讓消費者可以清楚地瞭解產品成分,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供3個選購食物小撇步,幫助大家更容易看懂食品標示:
● 輕鬆選:食品內容物的標示要依含量由高至低分別標示。所以,排序越前面的內容物,表示在食品中含量越多,吃進去的量越多,民眾可從標示資訊輕鬆選購需要的食品。
● 清楚看:加工食品除了主要原料,如:麵粉、牛奶、雞蛋、鹽、奶油外,還會添加「食品添加物」,來提升產品的外觀、口感或質地等品質,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這些食品添加物都必需各別清楚標示在外包裝上,提供民眾完整的資訊。


● 仔細查:民眾在成分標示上看到的許多化學名稱就是「食品添加物」的名稱。由於食品添加物的名稱非常多,為了讓民眾瞭解添加的目的,對於大家較關切的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應同時標示其功能性名稱。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至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網址http://consumer.fda.gov.tw/Law/FoodAdditivesList.aspx?nodeID=521)104年起食藥署已設置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800-600-058),如果大家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歡迎多加利用!

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認識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停、看、聽」   猛吞健康食品可以維持健康?
是許多民眾共同的錯誤迷思。坊間販售 各種標榜可以調節生理機能、補充營養 的產品,為了避免消費者花了大把冤枉 錢購買過度宣稱療效的健康食品,衛生福利部已經建立健康食品審查機制,有充分科學證據證明產品安全性及保健功效 的食品,才能據以申請,通過審查認可的產品才可以稱為「健康食品」。
食品藥 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您,選購健康食品時應考量自身需求,想做一個 聰明的消費者,就要先掌握「停」、「看」、「聽」三要訣:
「停」-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以及對健康是否有幫 助。
「看」-仔細閱讀產品包裝上的「標章及核准字號」、「警語」、 「注意事項」、「建議攝取量」及產品「保健功效」的實質 意義。
「聽」-食用前務必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的建 議,正確選購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幫助的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多食無益,要選擇真正有需要且適合自己的產品,並應依產品建議 攝取量食用,同時要注意食用後是否產生不良反應。健康食品本質仍屬食品,不 等同藥品的效果,更無法取代正規醫療,當您感覺身體不舒服時,還是要到醫院就醫,千萬不能只倚靠食用健康食品,以免延誤病情。平時應有正確的飲食觀念, 「均衡飲食、正常作息,加上持續運動」才是最好的保健之道。

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_包餡湯圓熱量高 聰明選購健康吃

正月十五元宵節,放天燈、提燈籠、猜字謎,再吃一碗熱騰騰的湯圓才有過節的氣氛。在歡慶佳節時,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與大家分享如何選 購、食用元宵及湯圓的要訣,懂得聰明選購應景食材,就能吃出健康不發胖。
選購方式:選購冷凍元宵及湯圓時,應注意產品包裝、色澤及外觀,避免選購 冷凍不完全的產品。 
產品包裝:產品包裝要密封完整,有完整的食品標示,而且要注意保存期限。
冷凍須知:購買後如果不馬上烹煮必須冷凍儲存,如果包裝袋內有比較多的冰 霜,表示產品可能有儲存不當、儲存過久或反覆冷凍解凍的現象,品質可能已 經受到影響,應避免食用。 
色澤及外觀:產品形狀應渾圓、無裂痕,顏色不過度鮮豔,太過鮮豔的產品表 示可能添加過量的人工色素。
食用注意事項:元宵、湯圓的外皮是由糯米製成,成分中含有較多支鏈澱粉, 粘膩性高且不容易消化,對於咀嚼不全或消化功能較差的老年人及幼兒,宜酌量、小口進食,避免噎到或被內餡燙傷。
一顆元宵或包餡湯圓的熱量約為6570大卡,熱量較高,應酌量食用,對 於需要飲食控制的慢性病患者,不需要完全禁止食用,只要參考營養師的建議 適量品嘗,還是可以享受歡度佳節的飲食樂趣。

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掌控高風險食品流向 追溯管理機制上路

 為了避免黑心食品流竄市面危害國人健康,並加速問題產品的調查及處理過 程,衛福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9 條,強制高風險食品業者建立從原料到 成品的流向紀錄資料,並於 103 10 27 日公告「應建立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 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其中「食用油脂業者」已在 103 10 31 日開始實施; 而「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水產品食品業」、「餐盒食品業」、 「食品添加物業」、「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輸入業」、「應標示基因改造食品」及「標 示非基因改造食品」等 8 大類業者,則自 104 2 5 日起,納入食品追溯追蹤 制度管理。
製造或輸入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添加物、 餐盒、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應標示基因改造或非基因改造之食品業者,應依衛福 102 11 19 日發布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以紙 本或電子方式,留存相關產品資訊、供應商資訊(進貨)、產品流向資訊(出貨) 內部追溯的紀錄資料,並保存前述流向紀錄資料至產品的有效期限後 6 個月。 
如果公告指定的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的資料不實,或未建立追溯追蹤系統, 且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9 條規定,分別 依同法第 47 條及第 48 條,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 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 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 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相關業者一定 要多加留意!

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檢驗雙酚 A 溶出量 食藥署嚴把關

塑膠容器輕便又耐用,生活中幾乎處處可見。雙酚 A (bisphenol A, BPA)又稱為酚甲烷,是一種化工原料,常作為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塑膠材質的原料,含有雙酚 A 的塑膠食品器具容器若使用不當導致刮痕、磨損,在高溫加熱、酸鹼、酒精、微波處理或強力清潔劑等作用下,可能會釋出雙酚 A,再隨著食物或飲料進入人體,干擾性荷爾蒙造成功能混亂,因此影響生殖及發育,長期過度接觸將對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為了檢驗塑膠製食品容器中的雙酚 A 溶出量,食藥署積極開發檢驗方法,並在 103 8 月參加由英國中央科學實驗室主辦的 FAPAS 能力試驗-雙酚 A 檢驗試驗項目,在 76 個國際實驗室當中檢驗結果顯示精確度佳,獲得「滿意」的結果,顯現食藥署的檢驗能力達國際水準。
小辭典:雙酚A (bisphenol A, BPA)─結構類似雌性激素,在人體內會干擾性荷爾蒙,造成功能混亂,是一種環境荷爾蒙。為了保障嬰幼兒安全,我國已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全面禁止製造及販售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
民眾使用食品容器具時要注意以下事項,才能將危害風險降到最低:
(1) 避免使用塑膠材質容器具進行長時間加熱或陽光直接曝曬。
(2) 使用後發現有刮傷、霧面或變形時,應立即更換。

藥物食品週報-年節郵購應景食品 業者應充分揭露商品資訊

「預定 3 道年菜可享 9 折優惠」!農曆春節快到了,許多業者紛紛推出預購年菜的折扣促銷活動,民眾網購應節食品已成為趨勢。為了讓大家買得放心、吃得安心,並保障民眾郵購買賣食品或餐飲服務的權益,衛生福利部已於 103 9 5 日發布「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 104 1 1 日生效。
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直接檢視食品或餐飲服務,而與業者進行買賣即為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前述業者於契約中應主動揭露企業經營者資訊、商品資訊、付款方式、商品交付地、日期及交付方式等相關資訊,並負廣告真實之義務,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如果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可於收受商品7日內行使解約權。透過本契約之制定,期使食品郵購買賣市場資訊透明化,並維護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透過郵購買賣選購年菜或應節食品時,應先瞭解型錄內容、契約條款以及自身權益後再選購,以確保自身權益及避免消費爭議;收到商品時應從速檢視,以避免消費糾紛發生。如有消費爭議時,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衛生局洽詢。
除了預購年菜之外,食藥署特別邀請榮獲「103年度FDA優良廚師」的彭志強、曾志昌及蕭冠之3位主廚,精心設計出18道年節佳餚,歡迎民眾至食藥署中華民國廚師證書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chef.fda.gov.tw/tblu/main/ap/index.jsp)下載健康年菜食譜,當您親自把用心料理的佳餚端上餐桌時,一定會讓春節聚餐增添更多健康團圓的好滋味。

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推動餐飲業 HACCP 衛生評鑑
俗話說「呷飯皇帝大」!就知道大家對吃有多麼重視。食藥署積極推動「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衛生評鑑」制度,提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層次,帶領餐飲業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規定。HACCP 是預防性管理措施,運用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原理,鑑別、評估及管制食品安全危害,確保食在安全、食在安心。
餐飲業者可以自願性參加衛生評鑑,通過書面審核及現場評核後,食藥署將發給餐飲業 HACCP 評鑑證明書,提供業者張貼於營業場所。消費者用餐時,選擇通過衛生評鑑的餐飲店家,就可以確保自己和家人食的安全!歡迎到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https://consumer.fda.gov.tw/)>食在安心>HACCP>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名單查詢店家資訊。
澄清「越南輸台茶葉含戴奧辛」報導
近日媒體大幅報導「越南出口的茶葉及農產品遭指含有戴奧辛,並製成茶類飲品吃下肚」的消息,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獲外交部轉駐越南代表處查報向越方查證並釐清事實,指出越南茶葉產品多種植於越戰時期南方美軍休假旅遊區域(丹陽、保祿等地區),這些地區都不是遭到化學藥劑戴奧辛汙染的區域。
自民國 93 年起,食藥署就已針對越南進口茶葉逐批查驗農藥,並持續監測市售食品戴奧辛含量,確保國人食物中戴奧辛類汙染物的含量低於管制限值。食藥署將持續監測市售相關食品的戴奧辛含量與衛生安全,包括執行輸入食品查驗與辦理監測計畫,防堵問題食品流入台灣。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少吃人工食用色素選擇天然最安心

適當使用繽紛多彩的色素可增添食物賣相,並提高消費者的選購意願,平時常用的色素主要分為人工色素與天然色素 2 大類,天然食用色素主要萃取自植物、動物或微生物,我國訂有天然食用色素的衛生標準,可供消費者使用;而人工色素則是化學合成的著色劑,可以添加在食品的以食品添加物管理。 要注意的是,目前有少部分研究對人工食用色素的安全性提出質疑,認為人工食用色素可能造成孩童過動、注意力不集中或過敏等健康隱憂,建議選用天然的食用色素。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對於食材的原始顏色要有正確認識,例如:芋頭的顏色是灰紫色,而不是鮮豔的紫色,請不要挑選過度鮮豔的食物,並選擇包裝完整、有完整標示的產品。若需要購買食用色素時,最好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的人工食用色素。食藥署與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定期抽驗市售產品的色素,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

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養生進補 認清醫療效能食品騙局

秋冬是進補的好時節,許多民眾認為藥補不如食補,讓業者在食品包裝或廣告上宣稱產品具有特定療效,以吸引消費者購買。
但依據食安法規定,食品不得有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藥事法也規定非藥品,不可宣稱療效。產品廣告如果出現「適應症:適用於傷風感冒、祛寒」、「涼肝、通膽、利水、增加膽汁、降低血中尿素」、「治療感冒、改善喉嚨發炎」、「防止更年期的提早」等,就已經涉及宣稱可改善、減輕、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標示,不可使用於食品,請民眾切勿隨意購買食用。
食品是提供人類熱量及各項營養素的來源,當您感到身體不舒服時,一定要尋求專業醫療途徑,千萬不要輕信購買補藥或食品服用,以免養生不成反傷身。

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容易致癌的9大垃圾食物


容易致癌的9大垃圾食物

1.泡麵

一包泡麵最多可有25種食品添加劑,常見的有谷氨酸鈉、焦糖色、檸檬酸、特丁基對苯二酚等。兒童長期食用含檸檬酸的產品,可能導致低鈣血症。 

2.火腿、香腸

火腿是早餐最常見的食物,所含添加劑包括亞硝酸鈉、山梨酸鉀等。其中亞硝酸鈉可能在體內生成致癌物亞硝胺。 

3.蜜餞

所含添加劑為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等。其中苯甲酸鈉會破壞維生素B1,並影響兒童對鈣的吸收。 

4.果凍

山梨酸鉀、檸檬酸及卡拉膠等添加劑運用最普遍。過多攝入山梨酸鉀會導致過敏反應,並影響孩子對鈣的吸收。 

5.冰淇淋

雖然便利商店冰淇淋正打得火熱,但還是少吃吧。冰淇淋中,人工香精、增稠劑、人工合成色素等添加劑使用最普遍。而其中有的人工色素,國外規定不能用於食品。 

6.餅乾

所含添加劑包括焦亞硫酸鈉、檸檬酸、山梨糖醇。大量的焦亞硫酸鈉會損傷細胞,具有生物毒性。 

7.珍珠奶茶

所含添加劑包括山梨酸鉀、六偏磷酸鈉等。六偏磷酸鈉過量會引起鈣的代謝紊亂。 

8.口香糖

可能含阿斯巴甜、山梨糖醇、檸檬酸等添加劑,過多的山梨糖醇會引起腹瀉。  

9.洋芋片


可能含有的添加劑包括谷氨酸鈉,谷氨酸鈉是被禁止用於嬰幼兒食品的。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正確用油8 大招

考量國人飲食的攝取量及暴露風險,現行「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訂有銅、汞、砷、鉛等四種重金屬的限量規定。近來爆發的劣質豬油事件,是因不肖業者使用不合格的原料,食藥署除了持續加強源頭流向管控、衛生安全檢驗監測外,更提醒消費者平時選購及使用油品時,要注意以下正確用油8 招。

1. 選購時注意包裝口是否有油漬,如果有就表示封口不密實,油品容易變質。
2. 要選擇沒有雜質及懸浮物的油品。
3. 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散裝的油品。
4. 不要重複使用或使用不新鮮的油品。
5. 開過的油品儘速用完,存放在陰涼的地方,避免變質。
6. 做菜時同時使要用排油煙機排煙。
7. 減少油炸食品的攝取。
8. 減少高溫爆炒或煎炸食物。

2014年9月8日 星期一

食品安全

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2014.09.05

近日,刑事局與地方衛生局查獲強冠公司購買來自地下工廠以餿水油製成食用油(全統香豬油),販售給食品製造業者、攤販、夜市使用。食藥署已敦促各衛生局強力稽查,將違法產品立即下架回收封存,並儘速對於違法業者加重處罰。

各縣市衛生局動員稽查人力,查核夜市、小吃店、食品行、原物料經銷商的相關產品,加上強冠公司廠內「全統香豬油」庫存,並將產品全數封存。目前回收數量共320桶(共約5,120公斤),回收作業仍持續進行中,食藥署隨時公布訊息於食藥署網頁,民眾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查詢訊息,並建議民眾多吃蔬果及多喝水。

製造、販賣及陳列劣質油再製的油品,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第1項第7款,故意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800萬以下罰金,過失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600萬以下罰金;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全統香豬油製成的加工產品,應該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且通報當地衛生局,未執行前述工作之業者最高可處300萬罰鍰。

此外,本署早已公告檢驗油品中重金屬(鉛鎘汞銅錫)、黃麴毒素、苯芘、酸價的檢驗方法,經食藥署認證實驗室亦可受理油品檢驗。呼籲食品製造業者,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原料,並且加強自主管理,才能徹底防止不法食品,確保食品安全衛生。


劣質豬油事件Q&A

劣質豬油事件Q&A

油品管理問題 

Q1食藥署嚴懲不法廠商立場有沒有改變?為何媒體會說「食藥署昨怒罵今護航」
A1:食藥署對於嚴懲不法廠商,違法產品應全面下架、回收、銷毀之嚴正立場與決心,從未改變,並強調重振食安信心的決心不變,務使不良廠商「不敢」、「不會」也「不能」再從事黑心食品製造。食藥署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該擔負自身產製及販售安全食品的責任,確保符合食品相關衛生安全之規範,切勿以身試法。 

Q2:現在有那些食品不能吃?可以在哪查到?
A2截至1039月7日下午2時止,食藥署與各轄區衛生局依據強冠公司提供235家下游廠商名單查核確認後,已將劣質豬油影響的產品公布於本署網頁,並每日積極更新相關訊息,問題產品清單可至下列網址查詢(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717010764933.pdf) 

Q3吃這些劣質油品,到底有沒有風險?
A3食藥署經過95日召開專家會議所獲得的結論,劣質豬油雖可能具有潛在的健康風險,但因關問題油品流入市面時間及民眾攝取量相當有限,是否會造成健康危害,仍需更多科學資料進行評估,目前科學文獻並無直接證據證明,劣質豬油會立即危害人體健康。 

Q4食藥署過去對油品有沒有監測,監測之結果如何?
A4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近4年來,持續針對市售各類油炸油進行監測,合計檢驗超過5萬件,檢驗結果99%均符合規定。另,現行「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中業已訂有銅、汞、砷、鉛等四種重金屬之限量規定,分別為0.4 ppm0.05 ppm0.1 ppm0.1 ppm,該等限量之制定業已充分考量國人之攝食量及暴露風險,如符合該標準之食用油脂進行國人攝食量風險評估結果,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Q5:餐飲業用油,應該如何做好源頭管理?
A5:購買油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並建議與廠商簽訂契約,納入可不定期查廠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安法)的相關賠償事項等條文,勿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油品。 

Q6:檢舉不法食品是否有獎金?
A6: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後,大幅提高檢舉獎金核撥比率,由罰鍰的5%增至10%。檢舉違反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各縣市衛生局得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額度一定比例,核發獎金給檢舉人,予以獎勵。 

Q7:要如何檢舉不法食品?
A7:請檢舉人詳細敘明被檢舉對象之違法情事(如:事情發生時間、地點及經過、廠商名稱或聯絡方式、產品實體或外包裝、販售通路等),向地方衛生局提起,或撥打各縣市政府消保專線1950、各縣市衛生局檢舉專線0800-285-000或食品藥物管理署諮詢專線02-27878200 

油品檢驗相關問題 

Q8:以回收油再製成劣質豬油,為了解其對健康是否會有危害時,可檢驗那些品項?
A8:劣質豬油已不適合供作食用,如想要進一步了解其是否會有健康危害時,可針對砷、鉛、汞、銅、錫等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苯駢芘[benzo(a)pyrene]等有害物質進行檢驗。相關的檢驗方法可至食藥署網站「劣質豬油事件專區」查詢(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516234882410.pdf) 

Q9:劣質豬油可以靠檢驗得知嗎?
A9: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2421 N 5069 對於「食用豬脂」之品質有相關之規定,可用來檢驗劣質豬油的關鍵項目包括:不得有異味與酸敗氣味、外觀呈白色至乳黃色、水分及揮發物(% m/m)0.3以下,以及酸價(mg KOH/g fat)不得高於1.3 mg KOH/g fat等。當上述品質檢驗項目之結果有出現異常時,代表其品質有劣變之可能。 

Q10:如何檢測總極性化合物呢?
A10:檢測總極性化合物時,要使用管柱層析,將油品的非極性與極性成分,加以分開後,即可測得極性化合物的含量(%),其定義為100公克油品中含有多少公克的總極性化合物百分比。 

Q11:是否有實驗室可檢驗油脂?
A11:國內有經食藥署認證之民間實驗室,可提供油脂檢驗服務,相關資訊請至食藥署網頁「劣質豬油事件專區」查詢(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4100) 

後續追查及罰則相關問題 

Q12:劣質豬油都流向哪裡呢?
A12:有關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售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一案,截至10396日下午2時止,食藥署與各衛生局,依據強冠公司提供235家下游廠商名單查核確認,稽查結果如下(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署96日發布之新聞稿-追查強冠公司製售劣質豬油事件說明(3) 
一、已稽查235家業者,封存回收下架問題油品236.85公噸。 
二、工研整合行銷公司(地址為「內湖區基湖路35168樓之4),委託強冠公司代工製造貼牌之「合將香豬油(15公斤裝)」共計4,611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96日凌晨4點,初步掌握下游業者清單共473家,刻正進行確認流向與用途。 

Q13:針對劣質豬油事件,不法廠商罰款依據及產品處理?
A13:不法廠商將依10325日修正發布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予以處分。依違反態樣不同分析如下: 
違規態樣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條文

罰則

產品處理

製造、調配、加工「攙偽或假冒」之油品

食品製造及加工不得「攙偽或假冒」

(15)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49條第1)

應予沒入銷毀(依第52條第1項第1)

法人:處8000萬元以下罰金(49條第5)

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44條第1)

因過失犯第49條第1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600萬元以下罰金。(49條第4)

針對違規產品,食品業者無立即採取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

無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7條第2)

3~300萬元罰鍰(47條第1)


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47條第1)


油品消費訊息 

Q14:民眾可利用那些簡單方法辨別劣質油?
A14:如民眾想要利用簡單方式辨別購買之油品是否為劣質油品時,可參考下列步驟: 
一、用眼看︰可在日光燈下肉眼觀察,正常液態食用油品的顏色透明清澈,因油品種類不同而呈現微黃至棕色不等程度的深淺色澤,而劣質油普遍顏色較深,且可能有混濁或含懸浮物、沉澱物(初榨油除外)之情形。而固態食用油品則多呈白濁至黃濁且顏色均一之外觀。 
二、用手摸︰正常食用油品的黏稠度不高,如用手摸起來,有黏稠或沾黏的現象時,可懷疑油品已劣化。 
三、用鼻聞:可在手指滴上油滴後,搓一搓,以手溫讓油滴加熱,這樣更容易讓味道飄散出來。正常食用油品,依種類會有其特有的清香味,如有油耗味、刺鼻味或異於原有風味的情形時,可懷疑油品有劣化或混摻之情形。 

Q15:民眾於選擇或使用油品時的注意事項?
A15 
1.勿買散裝或來路不明之油品。 
2.勿重複使用或使用不新鮮油品。 
3.做菜時要用排油煙機排煙。 
4.減少油炸食品之攝取。 
5.減少高溫爆炒或煎炸的食物。 

Q16:若誤買違規油品,應如何處理?
A16:應即刻停止使用違規油品,保留相關購買證明辦理退貨手續,並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可提供諮詢的服務,詳情請參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頁(http://www.cpc.ey.gov.tw/Default.aspx,首頁>主題服務>劣質豬油事件專區) 

Q17:民眾可以在那裡獲得油品種類、特性、製造過程及適用烹調方式的資訊
A17:食藥署於100年編印「油炸油安全管理簡易手冊」,內容包含油脂種類、特性、製造過程、與其適用烹調方式簡介、油炸油品質變化過程及換油判定依據、油炸油管理相關規範及Q&A等。該手冊現已置於網站(http://www.fda.gov.tw/,首頁>出版品>圖書)供業者與民眾直接下載參考使用。 

油品一般介紹及宣導 

Q18:油品有哪些種類及其特性?
A18:常見食用油品種類及其特性說明如下表: 
分類

特性

熔點

適合用途

油品

植物油

一般室溫下為液態,比較具健康性

熔點低

適合作為家庭烹調用油

大豆油、葵花籽油、橄欖油、芥花籽油等

動物油

一般室溫下為固態,具有可塑性

熔點高

適合作為一般烘焙用油

豬油、牛油

天然奶油

一般室溫下為固態,具有可塑性

熔點約32

廣泛使用於高級烘焙製品

天然奶油


Q19:油品的製作過程為何?
A19:油品的製作過程說明如下: 

一、原料萃取:從動物或植物組織中,提煉出「粗油」。 
二、粗油精煉:是將油脂經過精製(refining)、脫色(bleaching)、脫臭(deodorization)步驟,去除「粗油」的雜質,例如游離脂肪酸、色素、不良氣味等,製成精煉油。 
三、油脂氫化:部分精煉油脂會進行氫化,以改變油脂飽和度,使液態油脂變成半固態或固態,如人造奶油、酥油。 

Q20:油品變質的主要原因為何?
A20:導致油品變質的主要原因介紹如下: 

反應名稱

作用因子

作用機制

主要產物

產生的結果

水解

水分、高溫

與油脂的酯鍵反應

游離脂肪酸

提高酸價

氧化

氧氣、光線

、金屬

與油脂的雙鍵反應

氫過氧化物、酸類、自由基

提高酸價、總極性化合物含量、氣味物質

熱反應

高溫

連結(聚合)水解及氧化的小分子油脂成大分子

聚合物

提高油炸油

黏性、食品

吸油量、總

極性化合物含量



Q21:什麼是酸價?
A21:為油品脂肪中游離脂肪酸含量的指標,酸價越低,通常代表油脂品質越好。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2421 N 5069 對於「食用豬脂」之品質有相關之規定,豬油酸價(mg KOH/g fat)不得高於1.3 mg KOH/g fat 

Q22:什麼是總極性化合物?
A22:也可以稱「總極性物質」,油脂是非極性的物質,在加熱過程中,會發生裂解或聚合作用,而產生醛、酮、酸等極性物質,這些極性物質的總稱為「總極性化合物」。 

Q23:油品中總極性化合物含量代表什麼意義?
A23:油品中的總極性化合物會隨高溫、加熱時間增長而增加,因此,總極性物質含量的多寡,被用來作為油炸油的換油指標。 

強化食品業者管理

Q24:食品事件頻傳,食安法修法後,政府有那些加強管理措施?
A24:依據103年2月5修正公布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福利部已增修訂多項主要子法規,並積極推動食品業者全登錄、強制業者定期驗、全面普查食品廠、提高獎金核撥率、罰鍰罰金納基金之六大管理策略。

Q25:食品業者全登錄,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A25:103年4月24日公告日起,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應全面登錄,並於103年7月18日預告,自103年12月31日前,凡是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全面完成登錄。

Q26:那些食品業者須記錄來源流向?
A26:以風險控管為考量,自104年2月5日起,依業者大小規模,分階段要求水產品、肉品、乳品、餐盒、食品添加物及基因改造食品等8大類別食品業者,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完整保存食品追溯追蹤憑證、文件等紀錄。並考量劣質豬油事件的發生,食藥署近期將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食用油脂業者納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

Q27:那些食品業者須強制定期驗?
A27:自103年12月31日起,應依風險控管原則進行檢驗,首波要求水產品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所有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業、特殊營養食品業等5大業別,定期檢驗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簡稱一級品管)。近期也將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擬評估食用油脂業者納入強制執行一級品管。後續亦將逐步納入其他食品業別。

Q28:如何全面普查食品廠?
A28:強化食品工廠業者遵循衛生安全操作程序,以確保食品之衛生安全。食藥署將結合地方衛生機關,進行食品工廠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普查,預計於30個月內完成查核所有具食品工廠登記之業者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要求。

Q29:檢舉獎金核撥率提高多少?
A29:食安法修正後,大幅提高檢舉獎金核撥比率,衛生機關可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於5%至10%的額度內發檢舉獎金,雖各縣市所發之額度會略有不同,但是衛生機關鼓勵民眾如發現有不法行為勇於檢舉,衛生機關對檢舉人身分資料會嚴守秘密,以保障檢舉人安全。

Q30:罰廠商錢之罰鍰或罰金,可否使用在食品安全及消費者保護之相關事宜?
A30:依食安法第56-1條針對違法業者處分之罰鍰、繳納之罰金、追繳之不當利得等,均可提撥至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未來因食品衛生安全事件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提起之消費訴訟相關費用、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費用、及補助其他有關促進食品安全及消費者訴訟協助相關費用。

Q31:業者該如何進行自主管理?
A31  
1、食品業者其對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應進行把關的責任,除抽樣檢驗原材料等以外,對上游的供應商應不定期進行現場訪查,強化供應商源頭管理,掌握所使用的原物料的衛生安全。 
2、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下簡稱GHP),從環境衛生、病媒防治、製造流程之管控、倉儲之管理、從業人員之教育、個人衛生及健康檢查、品質保證與品質管理措施等各方面,均應落實執行GHP,衛生機關持續加強稽查食品業者符合GHP。
3、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Q32:業者已提供檢驗報告,為何仍誤用問題原料?
A32:劣質豬油的原料來源多元,並由於檢驗結果受到送驗的產品批次、送驗產品是否有完整包裝及檢驗品項等因素影響,尚無法僅就單一檢測品項或方式進行鑑別,如經過脫酸、脫色及脫臭等精製過程,亦可能通過衛生標準,故檢驗僅為輔助的工具,仍須以現場稽查為主,始能依現場發現不符合法規的證據,依法裁處。

Q33:是不是還會暴出一些在名單上沒有的業者,有使用本次之劣質豬油?
A33:食藥署與各衛生局,依據強冠公司提供的下游廠商名單,持續積極查核確認,並定期召開記者會說明,將稽查結果公布在食藥署網站,雖然有可能業者會隱藏使用之事實,但自9月8日零時起,倘於架上查獲「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違規產品,或持續使用該等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裁處6-5000萬元罰鍰,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在此再次呼籲食品製造業者、餐廳業者及小吃攤販業者,若使用到「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退回原購買廠商,倘再查獲使用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亦將裁處6-5000萬元罰鍰。

Q34:請問對於小吃攤業者或餐飲業者,還有那些油可以用?
A34:凡使用到強冠公司於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間出產的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及該公司幫忙代工(合將香豬油),應立即下架回收銷毀。另食藥署已經隨時更新問題油品名單於「劣質豬油」網站專區,供民眾及小吃業者或是餐飲業者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