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4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保存來源憑證 追查食安秒懂


    您敢吃來路不明的食物嗎?近年來食安意識抬頭,消費者對吃進嘴裡的食品越來越重視,不但會注意食品的包裝、營養標示,也會確認其來源的安全衛生。除了民眾關心食品來源以外,食品業者更應該確認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源頭來自何方!
    為了強化食品的安全衛生管理,食藥署明定,自1091月起,所有食品業者應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完整保存收貨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來源憑證」或「經供應者簽章紀錄」等文件至少5年。「來源憑證」係指上游供應者所出具的「出貨(交易)憑證」,例如:統一發票、配售或標售的證明文件、經簽章的普通收據、商用標準表單的出貨單、支付貨款單據;「經供應者簽章紀錄」為業者自行依本規定記載必要事項製成的進貨紀錄表單,並經上游供應者簽章確認記載事項的真實。
上述來源文件,應載明下列資訊:
()收貨日期或批號。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名稱。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淨重、容量或數量。
()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其他聯繫方式(電話或電子郵件)
    此規定不僅能讓食品業者,對使用的原材料來源及供應商資訊有更好的掌握,亦提醒供應商對於自身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負起責任。透過業者將上一手資訊提供給下一手的業者,使食品供應鏈資訊更加明確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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