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食品中毒好可怕?澈底加熱,讓沙門氏桿菌死光光!

     天氣炎熱,食品容易變質,但在寒冷的季節,食品中毒的問題依舊不可輕忽!常見的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途徑,多是食用未澈底加熱的蛋品、畜禽產品,或是餐點遭生食污染,患者會有嘔吐、腹瀉和發燒等症狀。食藥署提醒大家,保持良好衛生操作習慣,將生熟食砧板、刀具與器具分開使用,並澈底加熱食物,才能避免發生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

人員與環境雙重管控

    沙門氏桿菌不耐熱,在60℃下加熱20分鐘,或煮沸5分鐘都可殺滅。除此之外,在人員方面,調理者在手部遭污染、如廁後及製作餐點前,都要洗淨雙手;若有腸胃道症狀,應儘速就醫,未確定痊癒前,不宜與食品接觸。在環境方面,沙門氏桿菌可經老鼠、蟑螂、貓、狗等途徑污染食品,應防止入侵並撲滅病媒;垃圾桶也要加蓋並定時清理。

謹慎使用蛋品,避免危害

    食藥署提醒,在製作提拉米蘇、慕斯或沙拉醬等非經高溫加熱的產品時,建議可使用殺菌液蛋或衛生品質良好的蛋品,並注意調理時的衛生管理,才能確保食用安全。若民眾想要更加了解食品中毒相關知識,食藥署已製作一系列防治食品中毒教材,歡迎業者及民眾至食藥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參考。

2021年1月3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食品工廠設置專業人才,為民眾把關更安全!

     民以食為天,可見「食」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過去,人們只求吃飽,隨著食安意識抬頭,食品衛生與安全,也成為政府與民眾的共同課題。

    為替食安把關,並提升食品工廠的管理,食藥署自108年開始,已擴大應置衛生管理人員的規模及類別,除了「乳品製造業、罐頭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製造業、即食餐食業、特殊營養食品製造業、食品添加物製造業、水產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及健康食品製造業」等9大業別外,非前述的「其他食品製造業」都應依規模分期程實施。其中,資本額未達新台幣3千萬元,食品從業人員5人以上的其他食品製造業,已於10971日實施。

    專人專職,守護更安心

    衛生管理人員必須是專任人員,在食品工廠擔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的擬定、執行與監督,以及有關食品衛生管理及員工教育訓練工作。此外,為了提升衛生管理人員對法規的認知,每年需接受衛生講習至少8小時。

    食藥署研擬此規定,是要督促業者聘用專業人員,幫助工廠提升效能,並透過專業人員的持續教育,加強法規政策的認知,促進食品衛生安全,為民眾健康把關。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購買、保存麻辣鍋湯底,專家提醒這幾點要注意!

     天氣越來越冷,熱麻香辣的麻辣鍋持續引誘著食慾!近年來,宅經濟盛行,各大品牌也紛紛推出在家自煮的麻辣鍋湯底,讓吃麻辣鍋變得更方便快速!但是,小小一包麻辣鍋湯底,有哪些學問要注意?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特別邀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陳泰源副教授,分享在選購、烹調麻辣鍋湯底的正確方式,讓大家吃得盡興又安心。

常溫湯包與冷凍湯包怎麼選?

    陳泰源副教授指出,市售麻辣鍋湯底主要分為「常溫湯底包」及「冷凍湯底包」。常溫湯底包是經過商業殺菌步驟,所以能在常溫下長期保存,購買時需注意包裝正常無膨脹,買回後避免儲存於光照或者過熱的環境,以免造成變質。

    冷凍湯底包是指湯底經加熱殺菌、快速冷卻後直接冷凍,因此,風味與原本湯底較接近。食藥署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則需確認是否保存於冷凍庫()中,沒有退冰痕跡、包裝完整無破損,買回後也要依照包裝上指示的方法儲存,不宜退冰後又再反覆冷凍、冷藏,以免徒增微生物生長的風險。

    陳泰源副教授提醒,解凍湯底包時,建議在冷藏庫解凍,或以流水解凍、微波解凍等方式,避免在室溫下緩慢解凍,才不會讓微生物生長,導致湯底腐敗。食藥署也提醒,解凍後要立即復熱烹調,且徹底煮沸,才能杜絕可能存在的微生物。

    不少民眾喜歡到麻辣鍋名店打包鍋底外帶,或是聚餐完後將剩餘的鍋底打包回家,陳泰源副教授建議,打包回來的鍋底,應儘速食用完畢,避免再循環食用。如需先保存再食用,建議先煮沸過放涼,並將料與湯分別包裝,存放於冷藏、冷凍環境,減少微生物滋長。食藥署叮嚀,火鍋鍋底含有油脂,加熱沸騰後的溫度可能比沸水溫度更高,所以熱麻辣鍋湯底稍微放涼再打包。

    現今購買麻辣鍋底的管道多元,食藥署特別呼籲,購買時要選擇信譽良好廠商,並注意販售食品保存溫度,食品包裝與標示的完整性,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食品,如此才能吃到美味,也吃到安心!

2020年12月20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攝食量是什麼?食藥署解惑讓您知!

     瘦肉精、農藥、重金屬等都是國人關心的重要食安議題,這些化學物質或是污染物,食藥署會根據科學證據及嚴謹的風險評估程序,制定管制標準,其中一個重要步驟,就是會考量國人對不同食品的攝食量後訂定。

    國人的攝食量究竟如何產生呢?主要是政府經過長期的調查後獲得的統計數據。這項調查計畫由國民健康署啟動,每4年為一個調查週期,稱為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NAHSIT),針對全國的受試者,以24小時飲食回憶法(回想過去一整天吃了什麼),以及飲食頻率法(回想各類食物多久吃一次)的方式,了解國人實際的飲食情形,並藉由分析與歸納前述的調查結果,統計產生的數據。

    國人攝食量的數據包括年齡、性別、食物種類及食物生重與熟重等統計資料,可運用這些資訊了解國人的攝食情形,現行國人攝食資料,可至國家攝食資料庫(由國家衛生研究院管理,網址:http://tnfcds.cmu.edu.tw/)查詢,以108年度的資料為例,若要知道19~65歲國人白米飯的攝食量,經查詢系統後就會發現國人平均每天食用白米的生重為81.19公克/天;熟重為207.05公克/天(相當於11碗白米飯份量),後續就會以此數據,代表全國每人每天的平均食用量進行食品風險評估的依據。

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微波食品怎麼吃才對?

     微波食品方便又美味,但微波食品的包裝容器可以直接微波加熱嗎?我們又該如何正確地微波加熱食品呢?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特地邀請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周志輝教授,為大家分享微波食品加熱的訣竅。

確認容器材質看編號

    周志輝教授建議,一般便利商店的微波鮮食,通常已選用耐熱容器,不必太過擔憂,至於其他微波食品與塑膠容器,加熱前應注意標示資訊,可參考容器底部或外包裝標示的耐熱溫度、微波符號及材質標示等,確認可否微波,並依材質特性正確使用,避免過度加熱而超過塑膠材質的耐熱溫度。

    一般來說,可微波塑膠容器多以PP(聚丙烯,三角形的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會註記為5號)材質製作,PP與其他塑膠材質相比耐熱性較好,適合在微波加熱時使用,其他如1PET3PVC4LDPE等塑膠則通常耐熱溫度會比較低一些。而同樣名稱有「膠」的矽膠容器,耐熱溫度遠高於塑膠,一般來說,作為微波容器是安全的。

    微波爐加熱原理是利用微波使水分子振動產熱,水的最高溫度為100°C。因此微波塑膠容器耐熱溫度建議需達100°C以上,食藥署提醒,加熱後容器若有變形,表示塑膠結構已產生變化異常,應避免繼續使用。

當心「突沸」燙傷!

    「大家常誤會微波爐很危險,其實微波爐是封閉的,把微波隔絕在裡面不會跑出來,是很安全的。」周志輝教授說明,微波容器可以是玻璃、陶瓷或可耐熱塑膠,但不能使用帶有金屬的容器,否則在微波時會產生火花;其次是微波時建議加蓋,因微波加熱時食物容易噴濺在爐壁,累積髒污形成衛生問題,加蓋使用的蓋子也必須是可微波的材質。此外,也要避免將水微波加熱過久,也不要裝太滿,因水微波後在杯碗中看似平靜,但取出時可能會突然沸騰,這樣現象稱為「突沸」,容易使人燙傷,建議加熱前可先稍微攪拌,或者在杯中放入木製攪拌棒等。

    此外,食藥署提醒為了避免加熱產生的水蒸氣導致容器爆開,建議可以在容器包材上預留讓水蒸氣逸散的孔隙或小洞。

2020年10月11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檢舉黑心食品廠商 打1919就對了

    您撥打過「1919」全國食安專線(以下稱「1919」專線)嗎?這是整合跨部會機關原有的服務專線,包括行政院消保處「1950」消費者服務、行政院農委會「02-4499595」農業客服諮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0800-056476」馬上辦服務及衛福部食藥署「02-27878200」檢舉諮詢服務等,且該專線自104124日啟動,只要是食安相關疑慮問題,可直接撥打專線諮詢。

    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8時到下午6時,民眾撥打進線電話語音後,可依自身需求選擇①至⑤選項:「項次①為食品檢舉、項次②為食品諮詢、項次③為消費問題、項次④為中小企業諮詢、項次⑤為生鮮農產諮詢」,各自連結至業務轄屬機關的服務窗口,提供更便捷的單一服務入口及檢舉管道。

    舉凡違法食品添加物、企業員工揭發黑心食品、不法廠商等,都能透過「1919」,快速連結至中央檢舉專線,由專人錄案管理,採全程錄音、密件登錄方式受理,以保障檢舉人權益。有鑒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政府採取實名制販售口罩,並由健保特約藥局及地方衛生所執行,並設置「1919」專線協助「1922」防疫專線,提供民眾解答醫用口罩等相關問題。若民眾對於購買口罩實名制1.0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1919」專線即時諮詢。

 

2020年9月20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食添嚴管理 食品安心吃

     隨著國人平均壽命逐年增長,在長壽及養生的前提之下,食品安全的議題更備受關注,有許多消費者對「食品添加物」一詞很敏感,一聽到含有添加物,就會對產品的食用安全產生疑慮,食藥署說明,其實只要依法適量使用就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為了國人健康及飲食安全,我國已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8條,訂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範食品添加物規格、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且同法第21條也規定,單方食品添加物須向中央主管機關(食藥署承辦),辦理查驗登記,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

    除了查驗登記以外,食安法亦規定,業者須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登陸產品及至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記錄流向,產品也需明確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用途、使用範圍及其他法定事項,並應定期對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自主管理及檢驗,而衛生主管機關也會不定期稽查抽驗,藉此確保市面上流通的產品,符合我國食安法相關規定。

    我國政府也會參照國際間相關食品添加物規範,滾動式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限量,確保民眾及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安全無虞。有關上述食品添加物相關法令規定,以及已核發的許可證資訊,歡迎大家到至食藥署食品藥物消費者服務專區(http://consumer.fda.gov.tw/)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