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7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兒時美好「麵茶」,自製好簡單!

     「麵茶」是大家兒時的美好回憶,不論是沿街叫賣的小販雙手遞上的那碗熱麵茶,或是小包裝的麵茶粉零嘴,回想起來盡是滿足快樂!麵茶的成分單純、製法簡單,在家就能自己做,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特別邀請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陳時欣教授教大家如何自製、保存麵茶,以及如何挑選市售麵茶產品,一起安心吃麵茶!

小火慢炒做麵茶  少量製備新鮮吃

    陳時欣教授表示,麵茶的製法十分單純,將麵粉以小火慢慢地乾炒炒熟,直到麵粉外觀呈現黃褐色至褐色,即是麵茶。為增加麵茶香氣,有些人會先以少許豬油、蒜頭爆香,再倒入麵粉小火乾炒,也有些人會在炒好的麵茶裡加糖粉調味。

    陳教授建議民眾在家自製麵茶時,以少量製作、新鮮吃完為佳,不要一口氣做太多,最好能在製作後的一個月內食用完畢,並且注意保存,以免儲存環境不佳、存放過久造成麵茶變質;如果要預先加糖與麵茶粉混合,則建議用篩過的細砂糖,讓粉末的顆粒大小一致,方便沖泡食用。

而如果要使用豬油等油脂增香,則需注意油脂容易氧化,當麵茶成品出現油耗味時,建議不要再食用,以免油脂氧化物對健康產生不好的影響。陳時欣教授也建議,如果要為小朋友準備沖泡點心,除了麵茶還可以選擇更容易消化吸收的米麩。

麵茶與材料的選購指南:

    製作麵茶的材料、市售麵茶成品該如何挑選?食藥署建議選購麵茶的製作材料或成品時,務必選擇已經有在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錄在案的業者;從產品的外觀挑選時,則以包裝完整、無破損無異味的產品為佳,並有完整標示的產品(包括產品資訊、有效日期、廠商資訊等)

    此外,若是透明包裝的產品,可檢查麵茶顏色是否均勻,若有不均勻現象則不要購買;不透明包裝的麵茶,則可在拆封時嗅聞氣味是否是正常,品質良好的麵茶具有淡淡麵粉香,有加糖則會有糖粉甜香,當出現有臭味、油耗味等不正常氣味時,表示麵茶已經變質,就不建議食用。

2021年8月9日 星期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加工食品選購停看聽:阿勃勒果實將禁止使用了!

 阿勃勒又名臘腸樹,是臺灣常見的行道樹,會綻放美麗的黃色花朵,成熟的果實則是長條棍棒狀的黑褐色莢果。依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阿勃勒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及顆粒狀等食品原料,因此可在部分加工食品中發現阿勃勒的果實萃取物成分。

長期食用恐引起肝功能異常等安全疑慮

    阿勃勒的果實含有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人體攝取後會刺激腸胃道蠕動,造成腹瀉的情形。近年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的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的疑慮。臨床也發現有民眾自行撿拾阿勃勒果實食用,出現肝功能異常的情形,且依目前可獲得文獻資料,尚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

阿勃勒果實,11171日起禁止作為食品原料

    安全飲食是國人健康的首重目標,為維護國人健康及長期食用安全,食藥署運用風險評估原則與程序,以科學證據審慎評估後,於110512日公告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規定自11171日起,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國產品的製造日期或進口產品的輸入日期在規定施行日期前者,可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規定正式施行後,如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食藥署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提醒:在停止販售前,若消費者有選購阿勃勒果實加工食品的需要,選購之前仍要「停、看、聽」—仔細查看產品外包裝標示,選購商譽良好且標示完整清楚之產品,凡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請勿購買,如有特殊疑問也可以先諮詢營養師及醫師等專業醫事人員,更能保障安全。

2021年7月27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防疫「食」刻,必學五大絕招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處於警戒狀態,不少民眾開始在家烹調,家中頓時多了許多食品,然而,隨著天氣日漸炎熱,食品若保存不當,很容易有腐敗或變質情況發生,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提出防疫採買及冰箱儲存五大原則:

⑴詳閱食品包裝標示,留意有效期限:

    購買完整包裝的食品時,養成隨手翻閱食品包裝標示的習慣,了解食品成分、有效日期及保存條件等資訊。

⑵注意冰箱保存溫度:

    為免影響冰箱效能,收納時不要擋住出風口,讓冷風保持良好循環,並注意冷藏櫃及冷凍庫的溫度要分別達到0~7℃及-18℃以下的標準。

⑶先分裝再冷凍:

    海鮮、肉類等生鮮類食品,可先分裝成每次要使用的份量,避免食材反覆解凍退冰,以維持冷鏈不斷。

⑷生熟食分開:

    生食與熟食分開擺放,放入冰箱前先用分裝袋妥善包好,可將清潔度較高的熟食放在上方架,清潔度較低的生食置於下方架,這樣可避免生食流出的血水污染下層的熟食。

⑸寫上購買日期:

    冰箱保存的食品,並非永遠不會變質,應該「先進先出」,也就是先買或效期先到的先吃完,並在有效期限內用完。若為散裝及生鮮食品,可在包裝袋上註明購買日期。

    食藥署提醒:購買前留意標示、購買後妥善存放,才能確保食品新鮮與安全。別忘了,出門採買前,先確認家裡食材存量,千萬別因疫情而大量囤積,才不會造成新鮮度與安全上的疑慮,且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2021年7月13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芋頭還是姑婆芋?不明植物不採不食!

    食藥署近年接獲數起姑婆芋食品中毒案件通報,103年及106年皆曾發生民眾在自家菜園將姑婆芋誤認為芋頭煮製餐點,食用後出現口腔麻痺、喉嚨痛等症狀,而109年則發生民眾至便當店外帶餐點食用後,出現喉嚨痛等症狀,該食品檢體經檢驗後確認為姑婆芋。姑婆芋分布於台灣全島海拔兩千公尺以下的山區林下、河邊或陰濕之地,春天會結紅色小漿果,全株之汁液及塊莖有毒,其葉子為愛心形,葉脈較明顯,水珠於葉片上無法凝結,地下莖細長,且偏黃色;而一般芋頭葉片為盾形,葉脈較不明顯,水在葉面上會形成一顆顆小水滴,其地下莖具有紫色斑點。姑婆芋與芋頭外觀相似,兩者在野外不容易辨識,不慎便可能造成誤食。

部分有毒植物,即使經驗豐富的專家也難以辨識,且植物的外表亦可能具有毒成分,在摘採過程中容易誤觸毒液,民眾應避免自行採摘或食用來路不明的植物,餐飲業者供餐時,要先確認該食材的來源。不同種類有毒植物所引起的中毒症狀不盡相同,輕則腸胃不適,重則傷害中樞神經系統。若民眾因食用不明植物出現身體不適的症狀時,應第一時間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另外,芋頭中的不溶性草酸鈣、水溶性蛋白質及鹼溶性酚類等成分會產生交互作用,使皮膚劇癢,且食用未煮熟的芋頭可能出現嘴麻的現象,因此芋頭料理務必要澈底加熱後再享用。

    更多預防食品中毒相關資訊,歡迎至食藥署網站之「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查詢;亦可追蹤臉書粉絲團「食用玩家」及食藥署官方LINE,獲得正確的食品中毒防治訊息。

 

 

2021年6月27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進口生鮮即食蔬菜,政府邊境嚴把關!

     長期以來,我國衛生機關都會在邊境進行食品輸入查驗,並關注國外食品的源頭,更設有專人在每個工作日監控國外回收食品警訊資訊,做到源頭管理與預防處理。

    舉例來說,108年衛生機關接獲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USCDC)及加拿大食品檢查局(CFIA)發出警告,加州薩利納斯種植的蘿蔓生菜遭大腸桿菌污染,請消費者避免食用。當時,衛生機關立刻通知食品業者,避免輸入問題產品,並落實自我管理;另一方面也積極洽詢美方,瞭解輸臺蘿蔓的食安管理措施,並強化源頭管理。

訂定法規,確保採購安全

    不僅針對問題產地,衛生機關同時也蒐集其他國家的生鮮即食蔬菜相關管理規範,以及曾輸入該類蔬菜的業者如何確保採購產品之衛生安全,綜合考量後訂定處理原則,例如:已受污染地區,暫停產品輸入查驗;其餘地區,則由輸出國核發來自官方出具非受污染地區的衛生證明或植物檢疫證,並由業者檢附報告,經主管機關查驗後,始可輸入。

    除此之外,衛生機關也會透過核對各項證明文件、審視標示與申報產品資訊等方式,確認產品符合法規,並運用各部會的資訊系統做串連勾稽,即時查明產品訊息,針對有疑慮的產品進行流向追蹤,必要時採取管制措施,以確保民眾的飲食安全。

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增添氣泡感!二氧化碳將列食品添加物管理

     每當天氣炎熱、煩悶時,一口冰涼的碳酸飲品,瞬間就能讓人暑意全消。尤其當二氧化碳在水中溶解達到飽和時,剩餘的二氧化碳便以翻騰彈跳的氣泡形式冒了出來,更增加刺激口感,但您知道二氧化碳將列為食品添加物管理嗎?!

明訂使用範圍、限量、限制與標準規格

    為與國際管理趨勢一致,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10222日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二氧化碳移列為食品添加物管理,將於11171日起實施。本次修正是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及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所訂之標準,從原先「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衛生標準」,移列至「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七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並訂定其使用之食品範圍、限量、限制及規格標準之規定。

    新制上路之後,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食品用二氧化碳都必須向食藥署申請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善盡自主管理的責任。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添加物會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的業者,將依食安法第47條第9款,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安全。

2021年5月2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河豚含劇毒!勿自行捕撈及食用不明魚種

     注意!吃河豚可能會送命!食藥署日前接獲通報,北部一名男子海釣了一批河豚,自行煮食後出現舌頭麻、噁心與暈眩等症狀。衛生局將檢體送交食藥署進行物種鑑定,確認為有毒的黑鰓兔頭魨。

含強烈神經毒素,目前無解毒劑

    臺灣沿海皆有河豚分布,河豚的最大特徵就是圓滾滾的體型,遇到危險時,會將肚子膨脹嚇唬敵人。它的毒素分布於卵巢、肝臟、肌肉、皮膚等部位,是一種強烈的神經毒素,毒性約為氰化物的1000倍以上,潛伏期短,其毒素具有熱穩定性,無法經由加熱破壞,食用後的10-45分鐘後即有症狀,包括: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等,嚴重時可能導致呼吸困難、心跳減慢並危及生命。重點是,目前河豚毒素並沒有解毒劑,食用將對身體產生無法挽回的傷害。

    食藥署提醒民眾,河豚物種多,且外觀不易辨識,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不要自行捕捉並食用,亦避免食用來路不明的水產品或其加工品。若民眾食用後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