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強化液蛋食安控管


液蛋是提供食品業者加工經常使用的原料之一,可節省打蛋及處理蛋殼的時間,減低打蛋可能造成的交叉污染。但在製造液蛋時須將蛋殼打破,少了蛋殼膜保護的蛋白及蛋黃,而有微生物污染之虞。
食藥署提醒,食品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 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並依食安法所定各子法規等規定,善盡食品產製、販售等管理責任, 落實控管食材來源、數量、倉儲管理,建立逾期產品等廢棄物及回收產品處理機制,以避免發生違規情事。
而液蛋製造業者於原料驗收、製程及成品管理及包裝標示,亦應注意下列事項:
原料驗收:
(一)確認所用生鮮蛋品符合食安法所定相關標準;如重金屬、病原性微生物、動物用藥殘留等。
(二)訂定原料蛋品質及驗收規格,並依規格檢視原料,不符合者,應不予驗收。 
(三)不符合者應集中以專用容器置放,如有逾有效日期、變質或腐敗等不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者,不得供作後續食品加工或食用。
(四)保留進貨紀錄,建立食品之追溯及追蹤系統。
(五)訂定及落實供應商擇定程序,並可參考食藥署「食材供應商之衛生管理及採購契約範本」進行供應商管理。
製程及成品管理: 建議液蛋產品可採殺菌製程,進一步確保產品衛生安全;所有液蛋產品皆須於冷 藏環境下運送及貯存。市售液蛋產品應符合食安法所定之相關標準(如:不應檢出沙門氏桿菌等)。
正確標示: 完整包裝產品應依食安法第 22 條規定正確標示,另建議於成品包裝處標示殺菌與 否、未殺菌液蛋須充分加熱後食用等,供購買者選購參考。
為強化蛋製品衛生安全管理,衛生福利部於 2017 3 1 日公告一定規模之蛋製品食品工廠應於 2017 7 31 日起,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並於 2018 1 1 日起應以電子方式申報(非追不可)。 此外,2017 9 29 日預告符合公告規模之蛋製品業者,應設置「專職人員 (食品技師等)」、「衛生管理人員」及分階段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藉由專業人員把關及實施 HACCP,防堵不符合規定食品流入消費市場,並導入專 業人員協助業者落實衛生安全自主管理,提升食安整體管理效率。期透過各項管理機制施行,強化業者自主管理,促進國人的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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