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 花生粉 安心吃


花生粉 安心吃 訣竅報您知
熱騰騰的豬血糕、潤餅、刈包出籠時,再撒上一些花生粉,香氣順著舌尖滑入喉中,真是人間美味,但是臺灣的氣候高溫潮濕,花生粉如未妥善保存,萬一孳長黴菌,進而可能產生黃麴毒素或赭麴毒素污染。
黃麴毒素與赭麴毒素都是黴菌產生的次級代謝物,食藥署為維護民眾健康,近年持續執行花生粉中黃麴毒素污染監測,105年至107年共抽驗145件,檢驗結果 137件(94.5%)符合監測當時適用的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8 (5.5%) 超標(總黃麴毒素限量:15 ppb 以下)。不合格產品皆由地方政府衛生局監督責任廠商回收銷毀,違規業者經命限期改正,均已複抽驗合格。
食藥署於10811日實施修訂之「食品中污染物質與毒素衛生標準」,其中花生粉(供直接食用的花生及其加工產品) ,總黃麴毒素衛生標準修正為」4 ppb,並增訂花生粉(供直接食用的花生及加工品)中黃麴毒素B1與赭麴毒素A衛生標準,分別為2 ppb3 ppb,食藥署將持續加強市售食品真菌毒素監測。
食品業者應依循新公告標準檢視產品製程,強化品質管制,確保原料與成品符合規定;民眾購買花生粉等花生製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購買後應避免貯存於潮濕環境,可置於密封罐、袋內免於受潮,或存放於冰箱維持低溫以降低黴菌生長,並儘早食用完畢,如果產品已超過有效日期或有發黴等異狀,請勿繼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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