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26 項食品添加物「白話」標示上路囉!

「碳酸氫鈉」是什麼?「L-麩酸鈉」又是什麼成分呢?每當您拿起食品看著添加物標示時,
是否經常有一頭霧水的感覺?別擔心,食藥署已於 105 3 4 日公告「食品添加物之通用
名稱」,包括味精、小蘇打、熟石灰等 26 個食品添加物,供食品業者作標示的依循,食品業
者可自「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的中文名稱或「通用名稱」擇一來標
示,如 L-麩酸鈉可用通用名稱味精標示。 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政府對食品添加物已立下規
範,不但對食品添加物的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各有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規定,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 2 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
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例如標示「(防腐劑)己二烯酸」或「(防腐 )山梨
酸」,讓消費者一看就知道。 因此,食品可藉由食品標示來傳達訊息,標示上除揭露食品品
名、內容物、 淨重、容量或數量、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資訊、有效日期、營養標示等熟
的資訊外,現行法規也要求食品業者必須將「食品添加物」完全呈現,讓民眾知曉並據以
選擇。但食品添加物名稱多為一般消費者難以了解的化學名稱。 透過以通用名稱來標示食品
添加物,可以使消費者對於食品內容說明更加「白話」易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